第52章(第2页)
以下就上述3点举证分析。
&ldo;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rdo;辨
小说第二十二回写到贾母为宝钗庆祝生日,命凤姐点戏,凤姐素知贾母喜谑笑科诨,便点了一出《刘二当衣》,庚辰本对此情节有眉批:
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聊聊矣,不怨夫?[7]
其中&ldo;聊聊&rdo;当为&ldo;寥寥&rdo;,&ldo;怨&rdo;当为&ldo;悲&rdo;,这两处文字应该是过录者抄错了。
欧阳健先生认为这条批语一定是脂砚斋所作,然后指出了这条批语中的&ldo;一个常识性错误&rdo;,他写道:&ldo;&lso;点&rso;,在这里作指定解,所谓&lso;点戏&rso;,只是在戏单上挑选指定戏目,并不需要专人执笔。
&rdo;[8]他还引用了小说另外两个情节和戴不凡先生的论断来证明&ldo;执笔&rdo;的荒谬。
欧阳健先生进一步认为,如果将这条批语理解成&ldo;凤姐点戏&rdo;这段情节是脂砚斋&ldo;执笔&rdo;增入的,那么&ldo;这就超越了&lso;抄阅再评&rso;,使其跃升为撰书之人,如此曲为弥缝,是不能成立的&rdo;[9]。
笔者认为,正是因为欧阳健先生误将曹雪芹当作了小说的作者,所以他才作出了上述的断言。
试想一下,如果这条批语就是化名&ldo;脂砚斋&rdo;的曹頫所写,我们对它又该作何解释呢?
诚如欧阳健先生所论,在点戏现场有戏单的情况下,凤姐点戏的确用不着旁人为她&ldo;执笔&rdo;,从第二十二回所写众人点戏的情节来看,看不出有任何人为凤姐代笔写下戏名。
那么,&ldo;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rdo;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笔者认为,如果这条批语并非伪造,而是真有其事,则只一种可能:&ldo;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rdo;并非是说点戏现场的情况,而是在预定戏班时发生的事情。
第二十二回写道:&ldo;至二十一日,就贾母内院中搭了家常小巧戏台,定了一班新出小戏,昆弋两腔皆有。
&rdo;(第301302页)既然新出小戏是事先预定的,那么就不能排除一种可能,即凤姐出于迎合贾母口味的目的事先跟戏班打招呼,预定一些谑笑科诨的戏,让戏班好好准备着。
由于凤姐不识字,她完全有必要请人执笔写下自己指定的戏名。
小说第二十八回写到了他人为凤姐&ldo;执笔&rdo;的情况:
宝玉吃了茶,便出来,一直往西院来。
可巧走到凤姐儿院门前,只见凤姐蹬着门槛子拿耳挖子剔牙,看着十来个小厮们挪花盆呢。
见宝玉来了,笑道:&ldo;你来的好。
进来,进来,替我写几个字儿。
&rdo;宝玉只得跟了进来。
到了屋里,凤姐命人取过笔砚纸来,向宝玉道:&ldo;大红妆缎四十匹,蟒缎四十匹,上用纱各色一百匹,金项圈四个。
&rdo;宝玉道:&ldo;这算什么?又不是帐,又不是礼物,怎么个写法儿?&rdo;凤姐儿道:&ldo;你只管写上,横竖我自己明白就罢了。
&rdo;宝玉听说,只得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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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凤姐点戏时为她&ldo;执笔&rdo;的脂砚斋就是宝玉的原型人物,就是小说作者曹頫,&ldo;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rdo;还说得通吗?完全说的通!这样一来,欧阳健先生的&ldo;全部脂批作伪论&rdo;就不能成立了,而且&ldo;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rdo;这条批语的重要性立刻就显现出来‐‐它不但透露了有关小说作者的重要信息,而且证明了在脂本特有的批语中的确残留了货真价实的脂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