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第1页)
分行内部每个月都有检查,总行每年也有一次抽样调查,可是八年中他们却都没有查出山田花子盗用存款的事实。
这次事件是银行在一次对更衣箱实施抽样检查时才发现了事情的端倪。
由于关系到人权问题,银行表面上都不承认做这种事情,可实际上却经常会实施检查。
而正是在个人更衣箱抽查时,才从山田花子的更衣箱内发现了客人的图章和存款证明。
银行方面立刻对她实施了强制病休命令,并对她进行了深入调查。
不过一旦遇到这种事情,即使银行方面了解了事情真相,也只能将其作为内部事件处理。
因为在储蓄人和银行以外的人面前,银行将信用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因此作为银行是不希望将事实原原本本地公布于众的。
无论盗用的金额多么巨大,他们总是想方设法将事件在内部机密地处理掉。
对于盗用存款的职员,尽可能被要求归还钱款。
但山田花子的盗用事件却违反了银行方面的本意,警察参与了搜查,媒体也发了报道。
那是因为出现了&ldo;内部检举&rdo;,即银行内部的人向警察和报社告了密。
山田花子利用自己盗用的钱建造了新家,买进并经营了一家麻将屋。
她带着自己的部下到酒吧四处吃喝,一个晚上曾花费过数十万日元。
她购买了一流住宅区的土地,造了&ldo;豪宅&rdo;,这样就花费了盗用金额的三分之二左右。
他丈夫是个规规矩矩的低工资上班族,据说他并没有注意到自己妻子的犯罪行为。
像这类银行女职员盗用存款的事件也并非多么稀有。
几年前在某地方银行所发生的盗用事件也是多年在银行负责储蓄工作的女职员所为,她盗用的金额达到了九亿日元,震惊了整个日本社会。
这一事件也是将伪造名义存款解约后,开具提取金额的票据,然后将存款提取出来。
一些因土地而暴富的农民,为逃避税收煞费苦心,他们犹如害怕老虎似的害怕税务局,于是利用伪造名义或无记名的方式将钱存入银行。
另有一事件金额不算很大。
那是一个银行女职员在六年内将顾客伪造名义的存款解约后盗用了。
由于每月盗用的金额在十万至二十万日元左右,因此银行在检查中始终没有发现。
后来在她调换到另一个分行后,存款人自己希望解除存款的储蓄,事情才得以败露。
她是一个老练的银行职员,在顾客服务柜台她的工作态度既热情又和气,因而深受客人的信赖,常有客人和她商量个人的存款事项。
通常情况下,伪造名义和无记名储蓄人往往惟恐自己这么做会被发现。
因此山田花子的盗用事件发生后,警察对被害者们进行了调查,但他们所有人都面带尴尬,无人主动为警察提供协助。
两百万、三百万日元的巨款由于当事人的否认而使警察的调查陷入悬而未决的状态。
储蓄人担心调查会波及到他们在其他银行也利用伪造名义和无记名方式所分散的资金。
至于被害金额,由于银行会加以补偿,因此他们不会受到任何损失,可从波及面而言银行给储蓄人带来的麻烦可就大了。
银行根据负责担当伪造名义储蓄存款的银行人员和负责跑外勤的职员所作的报告,通常备有一份伪造名义和本人姓名的对照一览表。
本来这个人名一览表应该由分行经理直接保管,但实际上这些名簿却常常保管在副经理等人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