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第1页)
斯大林拿出了1小时又40分钟同罗曼&iddot;罗兰长谈。
罗兰提出:苏联的一些行为很难向外国公众解释,因而使西方许多同情者感到疑惑。
作为持同情态度的知识分子也应该帮苏联作些解释,但罗曼&iddot;罗兰表示,&ldo;我们不能胜任这样的任务。
&rdo;在向别人作解释之先,得说服自己。
有些事情要说服自己也并不容易。
例如,他就向斯大林提出这样一件事:&ldo;不久前,在你们国家颁布了关于惩处自十二岁起的儿童的法律。
……儿童面临死刑的威胁。
&rdo;斯大林向他说明了这一项立法的动机:&ldo;必须使人畏惧。
我们应该通过这项镇压性的法律,以死刑威吓自十二岁起的儿童罪犯,尤其是他们的教唆者。
事实上我们没有运用这项法律。
但愿将来也不会运用它。
当然,我们不能公开承认这一点:将会失去必需的效果,恫吓的效果。
不过,已下达了不公开的命令,只是严厉追究怂恿儿童犯罪的成年人。
对他们我们将毫不留情……&rdo;。
(6月28日)
朱正:友好的眼睛看难堪的现实‐‐读罗曼&iddot;罗兰《我和妻子的苏联之行》(4)
斯大林说的,是为了&ldo;使人畏惧&rdo;,为了&ldo;恫吓的效果&rdo;,是真话。
只是他没有说,是为了恫吓谁,要使谁畏惧。
总不是为了恫吓自十二岁起的&ldo;儿童罪犯&rdo;吧?(不知《苏联大百科全书》是否收了斯大林所创造的&ldo;儿童罪犯&rdo;一词?)这个问题,在亚历山大&iddot;奥尔洛夫倒是说清楚了的。
这一位过去是苏联国家政治保卫总局(后来改名为内务人民委员部)的高级干部,写了一本回忆录,中译本书名是《震惊世界的莫斯科三次大审判‐‐斯大林肃反秘史》,他说:&ldo;要摧垮受审者的意志,恫吓显然比许诺更为有效。
……怎么能够相信斯大林竟会指控十岁至十二岁的儿童去进行阴谋要推翻苏联政府呢?……报纸上还描述了这样一件事:一个叫沃洛佳的十岁男孩,由于受了长达一整夜的审讯,便承认自己在三年的时间中参加了一个法西斯组织。
原告方面的证人之一在法庭上作证说:……当我们就托洛茨基分子和布哈林分子问孩子们时,他们回答说:&lso;我们在关押我们的监狱里见到过这些人。
&rso;既然孩子们在监狱里见到过托洛茨基分子和布哈林分子,那就是说,托洛茨基分子和布哈林分子也在监狱里见到了这些孩子,并肯定知道这些孩子被指控为参加了反对国家的阴谋组织及其他要处以死刑的罪行。
所以,在第三次莫斯科审判案中被提交法庭审判的那些被告人,为了保住自己孩子的生命,保护自己孩子不受斯大林的严刑拷问,他们甘愿付出任何代价,这是毫不奇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