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第1页)
再回到李廓,他不是出身陇西世家吗?而且父亲李程还做过宰相。
有这样的背景,想做官的话,还这样费劲?
还真是这样。
在晚唐,虽然世家大族在社会上仍具美誉度。
但他们要想进入仕途,参加科举考试几乎是唯一办法。
所以,李廓的郁闷和顾非熊的郁闷是一样的。
在《夏日途中》一诗中,李廓这样写道:&ldo;树夹炎风路,行人正午稀。
初蝉数声起,戏蝶一团飞。
日色欺清镜,槐膏点白衣。
无成归故里,自觉少光辉。
&rdo;《落第》一诗则言:&ldo;榜前潜制泪,众里自嫌身。
气味如中酒,情怀似别人。
暖风张乐席,晴日看花尘。
尽是添愁处,深居乞过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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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李廓终于上榜,初为鄂县县令,后渐渐升为刑部侍郎。
唐宣宗大中年间,终于武宁军节度使任上。
这个职务虽然不低,但却非常的危险。
如果说是拎着脑袋做官,都不是夸张的说法。
因为驻徐州的武宁军士兵,在中晚唐时以骄悍出名,驱逐主帅、擅杀主将如儿戏。
所以,李廓在任上时,经常受小兵欺负。
最后,果然被他们赶回了长安。
后世觉得这不可思议:作为一方主帅,怎么会拿手下的士卒没办法?
中晚唐的神奇就在于此。
下面的故事讲的是,李廓出任武宁军节度使前,做颍州刺史,管界发生一奇案:官府捉住七名盗贼,审讯中,他们交代,每次盗窃前,必须先吃几条人大腿。
这确实叫人竖一下耳朵。
李廓得知此事后也很好奇,亲自审讯。
为首的盗贼说:&ldo;在我们这行,有个老大,现已隐退。
但说起此人,算得上大唐巨盗了,是我们的偶像。
经人引见,已金盆洗手的他老人家,接见了我们。
在央求下,他传授给我们一个秘诀:盗窃前,如果吃点人肉,那么入室内,其家人必昏沉不醒,或如中魇症一般,呆傻而不知反抗。
我们按他老人家说的去做了,果然十分灵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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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杂俎》中记载的这个故事,虽然只有几句话,但确实令人汗毛倒竖:&ldo;李廓在颍州,获光火贼七人,前后杀人,必食其肉。
狱具,廓问食人之故,其首言:&lso;某受教于巨盗,食人肉者夜入,人家必昏沉,或有魇不悟者,故不得不食。
&rso;两京逆旅中,多画鸲鹆及茶椀,贼谓之鸲鹆辣者,记嘴所向;椀子辣者,亦示其缓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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