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第1页)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薛天晴皱眉。
“我自有我的原因。”
法官说完这句话,就不再发声了,任凭薛天晴怎么发问,也不回答。
作者有话要说: 警察手记:第三天
1号,项紫冬。
2号,薛天晴。
医生。
3号,蔺泽。
4号,史天逸。
5号,裴逸明。
6号,花落烟。
7号,纪嘉容。
8号,寇明达。
杀手。
死亡。
9号,穆绍钧。
警察。
10号,童琬。
警察。
11号,奥斯汀。
平民。
死亡。
12号,皇甫阳。
平民。
死亡。
13号,容滢。
14号,楼明旭。
15号,叶语阑,警察。
16号,甄以柳。
☆、第三天(2)
花落烟忽然道:“总觉得事有蹊跷。
法官之前说他们的尸体统一停在5楼,现在又突然让我们发现了尸体,明显自相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