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触目惊心(第2页)
有三种呈现形式:一是收受贿赂,进行“权力变现”
。
访县书记的妹妹等人集资先后两次在宁平县非法开采稀土一百七十五吨和一百零八吨,违法销售获利四千余万元。
虽然其有当书记的哥哥“关照”
,但她们仍按“潜规则”
,先后七次向该县矿管局分管矿产执法的副局长行贿一百余万元。
二是藏身幕后,亲属成牟利“代言人”
。
以亲属名义变相牟利也是腐败官员的惯用手段。
据调查,宁平县稀土腐败窝案中,涉案的县原主要领导庇护纵容五名亲属在其管辖范围内非法开采稀土。
三是以权力为“干股”
,参与“分红”
。
非法开采者为了避免或减少打击,往往采取吸引干部入股等变相行贿方式腐蚀拉拢基层干部。
宁平县某派出所的一名所长为使自己参股的非法采矿点不受整治,甚至直接出面向有关部门领导先后八次行贿六十余万元。
“滥用职权牟取非法利益导致腐败,是宁平县发生严重私挖滥采现象的重要原因。”
在南州市的一份报告指出,非法开采者“出手大方”
,极少数部门主管领导私欲膨胀,放弃职守,失职渎职,收受非法矿点开采人的巨额贿赂,充当非法开采者的“保护伞”
。
据卷宗记录,这些稀土矿点多采取池浸、堆浸开采工艺,“搬山运动”
式的开采会产生大量尾砂。
尾砂的长期无序堆积,再加上无证开采形成的废弃矿点,往往造成大面积的水土流失、环境污染和地质灾害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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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宁平县被查的一百多个非法矿点中,一般破坏林地面积二到五亩,最大的破坏林地达到了十多亩。
稀土领域腐败现象蔓延,不仅使当地自然生态遭到严重破坏,当地官场政治生态也同样被恶化。
宁平县十八个乡镇中十二个有稀土资源分布,八个国有林场全部有稀土资源分布。
稀土资源的易开采、分布广、监管难等特点,为一些干部在整治非法开采行动中“趋利执法”
“选择性执法”
提供了空间。
在长期滋生腐败的“沃土”
上,一些非法开采稀土的行为甚至被政府“默许”
,或是在政府“授意”
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