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借贼敛财(第2页)
但是,就得看你们如何让本少爷心动了!”
“贤侄………只要你开口,我们什么都答应!”
几人异口同声地回答。
陈志远冷笑着道:“行,我要田地、银子、粮食。
你们自己量力而行,能给多少。
本少爷满意了,就帮你们躲过这一劫。”
“贤侄,我愿出三千亩良田,五千石粮食,七万两银子!”
族长抢先一步回答。
陈志远不屑地说:“你家业这么大,才肯给七万两银子?我要十万两,少一分也不行!”
“给,我给!”
“好……下一位!”
……!
陈志远敲诈了他们几家一共十六万两银子,六千亩土地,一万石粮食,而且要烧毁上次逼迫陈志远签订的出卖所有产业的契约,又同意赔偿村民们的损失。
同意了以上条件后,陈志远答应他们,杀死鲤鱼黄,让事情死无对证。
同时,又写了一份告民书,鲤鱼黄进村抢劫,他们之所以有牵连,是鲤鱼黄所逼,并愿意赔偿损失!
达成了交易,他们便被一个个地押着回家取钱粮。
一担担,一车车的粮食和银子往陈志远家里拉,一叠叠的地契交到陈志远手里。
拿了钱粮,又补偿了村民之后,陈志远留下两个流贼关闸审问,其余流贼一并杀死。
快到中午,陈志远带着夜不收小队、骑兵队和二队长枪队、一队刀队,大约五十人往县城出发,队伍后面还有五十多个流民组成的运输队,他们赶着牛马车拉着几十具尸体以及二千两银子和七百石粮食跟着。
一路上,各村的村民听说鲤鱼黄这伙流贼被灭,都纷纷在路边驻足喝彩。
也有人感叹,没想到陈志远这个恶少平日里欺男霸女、恶名远扬,突然间竟成了十里八乡的大好人,大英雄,真是世事无常。
鲤鱼黄这伙恶贼已在宝应县一带作恶多年,可以说宝应一带,上至官府,下至平民,他都劫掠过了。
但奈何他凭着水路发达,来无影去无踪,官府通缉多年都奈何不了他。
陈志远如今灭了他,可是一份大功。
宝应县县令方宗仁收到消息之后,亲自带着县城领导班子出城门迎接。
方宗仁给足面子,陈志远也识事务,他快步上前抱拳单膝跪地向方宗仁行个军礼道:“报县尊大人,昨夜恶贼鲤鱼黄趁夜偷袭陈庄,下官谨记县尊大人教诲、不敢怠慢与恶贼斗智斗勇,终将鲤鱼黄一伙恶贼一网打尽,尽数屠灭。
共计歼敌七十二人,缴获钱银两千两,粮食七百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