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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时,慕淮七点就爬起来,就是为了和盛擎吃一顿早餐,目送他去上班。
盛擎去了公司后,慕淮就开始一天漫长的等待。
见不到叔叔的每一秒都好煎熬,他疯狂地想他想他想他。
他会花一个下午的时间,在练习本上写盛擎的名字,写满五百个,笔画那么复杂的字,他也不觉得累。
每写一遍,心动又多一分。
他会把盛擎的喜好分类记录下来,在喜欢的食物上打上显眼的红星星,不喜欢的画上大叉。
少年的情窦初开,总带着一股小鹿乱撞的青涩,萌动又懵懂。
他写了十几封表白信,纸短情长,字里行间全是对盛擎纯情的喜欢。
听说,千纸鹤的数量代表着叔叔等待恋人的时光。
慕淮会把书房的两大箱千纸鹤倒在地上,不厌其烦地数了三千二百六十三只。
三千两百六十三天。
将近十年。
叔叔到底是怎么熬过来的?慕淮知道后,既心疼叔叔,自己又忍不住难过。
一个人窝在小角落里疯狂吃辣条,炫了三大包,被辣得眼眶红红,要哭不哭。
难过后,慕淮会每天偷偷抓一把箱子里的千纸鹤,藏到自己的衣柜,像是要把盛擎那些等待的时光全部偷走。
偷走他漫漫岁月里的落寞与孤寂,偷走他无数个黑夜里的辗转反侧,偷走他三千多天一次又一次的等待落空。
叔叔好长情。
他觉得他的暗恋要无疾而终了。
叔叔一直心心念念的白月光,一定是惊为天人的吧?慕淮好羡慕那白月光……盛擎早就知道,慕淮把书房的千纸鹤,一天抓一把,偷偷摸摸地藏到了衣柜里。
但他就纵着。
小年夜时,盛擎加班很晚,回到家时,慕淮等着等着,在客厅的沙发睡着了。
慕淮的怀里抱着盛擎的外套,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盛擎的模样从模糊到清晰,深深地映着他的眼底。
“……回家了。”
盛擎摸了摸慕淮的脑袋,“对不起,交通大堵塞,回来晚了一点。”
慕淮摇了摇头,瞬间又元气满满,“我今天学做了一道菜,你快去尝尝。”
特意学的青椒小炒肉,加麻加辣。
叔叔爱吃辣!
吃过了晚饭,盛擎又去了书房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