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第1页)
原来他正在一枝枝挑选白菊花。
他选的每一朵都是菊花头色泽鲜亮、花头饱满,花朵姿态将盛未盛的。
每选好一朵,他就用剪刀将那花头剪下来。
他的动作不快,却精准优雅,阳光在他白皙修长的指尖闪耀,那样雪白皎洁的菊花竟也不如他那双修长如同弹钢琴的手美丽。
不一会儿,他脚边的那个小竹篓就盛了半篓最好的花头。
孟明月忙喊:“喂,喂……你别这么残忍啊!
我一个大美女,千里迢迢就为了吃这顿饭来的。
我走了好久的路,鞋子都走坏了,脚也磨破了,在这山上还迷路了,现在肚子又饿得咕咕叫……”
男人听见她的话,抬头看着她,眼中脉脉流波,似是有着无穷情意。
她心里又萌生了眼前这位爱着她,八成是她的铁粉,已经认出了她,早就当她是他的女神的心思。
她心里微微得意,刚才说的一大堆一半是实情,一半却也是一个演员的自我修养——随时随地打动人心的表演。
她还没得意完,男人说了句话。
孟明月猛然抬头,不可置信得看着男人:“我没听错吧!”
男人含情脉脉的看着她,如同看着最爱的爱人,再说一次:“这和我有关?”
他的嗓音轻微的有些暗哑,充满磁性,更增了几分多情意味,却偏偏说的是最冷漠的话。
尼玛!
孟明月总算明白过来了,这男人就是天生的“情眼”
,也就是俗称的桃花眼,满目多情,根本和他自己的情绪没关。
许久以后,孟明月更发现这男人对男人一样放电!
娱乐圈里的明星里,也有好些长了这种桃花眼,但都远没有眼前这位的惊心动魄,他们最多让人觉得眼睛水汪汪的,迷人多情。
而眼前这一位看起人来,直让被看的觉得他对自己情深似海……
……
人家根本不搭理她。
孟明月没法可想,只能自己找路,她往前沿着那蜿蜒的清溪水一直走,很快就看见一片空阔的平地,平地上有一座十分简陋的二层楼的白楼,店招上赫然写着狗娃饭店。
她忙将高跟鞋穿回脚上,快走几步,却立即又吓了回来。
只见里边乌泱泱的都是人,排号排到了空地上摆满了凳子坐了一大圈。
竟然比帝都吃饭的地方还要拥挤。
她完全没想到,这么一座荒山里的农家乐式的饭店,竟然能来这么多人!
她一个国民女神,虽然裹着头巾、戴着墨镜也不敢往这样的人堆里挤啊!
被认出来,那就是变“大熊猫”
被参观的命运,还指不定那些自媒体营销号会怎么编排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