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第1页)
1895年12月7日,清朝以重金悬赏通缉孙中山等17人,其中孙中山名列榜首。
两广总督谭钟麟派人到香港要求引渡孙中山等人,香港当局判令孙中山、杨衢云和陈少白三人出境5年,此后,清政府还向亚洲、美洲、欧洲各国的清使馆发出电文通缉孙中山。
领导广州起义的时候,孙中山年仅29岁。
广州起义虽然流产,但&ldo;由于先生这一次的起义,才觉醒了醉生梦死的中国同胞,这是伟大的国民工作之开始,中国民族恢复自由平等的,在革命史上应该占最重要光荣的一页&rdo;(胡汉民:《贯彻总理首次起义精神》)。
也是自广州起义后,孙中山开始在人们的心目中成为&ldo;革命党&rdo;的代表者和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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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亡生涯被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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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年11月2日晚,孙中山与陈少白、郑士良等一起乘日本货轮&ldo;广岛丸&rdo;号启航离港,经多日颠簸航行,11月10日到达神户。
孙中山到达日本没几天,中日战争结束,两国复交,清政府驻日公使即将到任。
外面风传:日本政府可能按照清政府的要求引渡革命党人。
孙中山难以在日本待下去,原计划与陈少白一起去美国,但当时美国方面已下禁令,不准华人入境,美国领事也面告不宜冒险前去,孙中山说明自己是檀香山出生,获得护照。
这时的孙中山已身无分文,只好向横滨兴中会的同志们借钱。
有些会员面有难色,见此情况,冯镜如与弟弟冯紫珊拿出500元交给了孙中山。
孙中山这样分配这500元钱:拿出100元给没有取得入美签证的陈少白,作为留在日本开展活动和日常的费用;又给了郑士良100元,派他以合法身份再回香港进行革命组织工作。
其余部分作为孙中山赴美经费。
孙中山剪去了辫子,穿上了西装,留起了胡须,有人说这时的孙中山像一个干净利索的法国人。
孙中山上了船,开始了他的第四次檀香山之行。
1896年1月,孙中山抵达檀香山后,立即前往茂宜岛看望孙眉,那时,孙母杨太夫人、孙妻卢慕贞与儿子孙科、刚出生不久的长女孙娫,已由陆皓东的侄子陆灿护送先期至檀。
孙中山对一家人心怀歉意,他向哥哥报告了广州起义失败经过,孙眉鼓励他说:&ldo;这不算一回事,还应继续干下去!
&rdo;这使孙中山沉重之余又感到了一些慰藉。
孙眉又拿出一部分钱给弟弟,让他作革命活动的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