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第2页)
白泷玛大概觉得象沈逊不吃亏,一扫满脸气恼,露出了笑脸。
“把我祖父的衣服脱了,谁让你穿的?”
沈荣华狠狠斜了白泷玛一眼。
“不脱不脱不脱,我就不脱,你有本事来我身上扒,气死你个小泼妇。”
沈荣华看了初霜一眼,转身往祠堂外面走,边走边说:“昨天江阳县主送来的礼物里面有几盒上好的脂粉,我让你收起来,说是留着送人。”
初霜会意,忙说:“姑娘放心,奴婢收藏得地方很严实,谁也找不到。”
“哦!
不必费心收藏了,一会儿赏给园子里的粗使婆子搓脚用。”
没等初霜应声,白泷玛就蹿到沈荣华身边,笑得异常灿烂,“沈二姑娘,聪明如你,怎么能做如此暴殄天物之事?自古红粉送佳人、宝剑赠英雄,你若把名贵脂粉送给婆子搓脚,那婆子就成了你眼中的佳人,你岂不是自降身价?”
“表哥,你说红粉送佳人,姑娘要是将脂粉送你,你岂不成佳人了?”
“表妹,原来在你眼里你俊逸无俦、风华绝代的表哥连佳人都不是?我本佳人,奈何卿无慧眼,真真让人心伤。”
白泷玛抚额长叹,摆出一副极度忧伤的姿势,摇头说:“我原以为表妹是明珠蒙尘,没想到却是鱼目混珠,我……”
“我看你是有眼无珠。”
沈荣华嚷出这句话,觉得有点不对劲儿,赶紧转向初霜说:“初霜,我不是那个意思,其实有眼无珠的人是你,你……”
沈荣华本想多刺激白泷玛几句,一散连日来心中的闷气,可话到嘴边,她没说出来,就是借她八百个胆儿,她也不敢说了。
因为就在霎那间,一把寒光闪闪的软剑绕到她的脖子上,还有一把冷气森森的短剑贴到了她嘴边。
识时务者为俊杰。
无疑,沈荣华是当之无愧的俊杰。
就在一瞬间,面对剑气逼人,她笑得竟然比绽放的春花还要烂漫妩媚。
那笑容配上她姣美清丽的容貌,如缕缕银光照亮了昏暗的祠堂,暖意弥散,差点晃花了初霜和白泷玛的眼。
自用圣勇大长公主赏赐的宝剑砍伤了孙婆子的手、砍掉了金嬷嬷的头,沈荣华对刀剑产生了一种超乎寻常的喜爱。
她认为与其说那是喜爱,不如说是依靠、是信赖。
只有拥有得力的武器,她才能保护自己,斩杀欺负她的恶人。
可惜,圣勇大长公主赏了她一把好剑,却让那只丧木神借故收走了。
此时,看到白泷玛手里竟然有两把好剑,她出于本能和天性的献媚心态就跳出来作怪了。
“白……初霜的表哥,有话好好说。
不就是几盒脂粉吗?你值得动刀动剑伤了和气吗?传出去不让别人笑话你小家子气吗?”
沈荣华见白泷玛的宝剑松动了,赶紧说:“你也知道红粉送佳人,我怎么能随便浪费呢?其实我早就跟初霜说过你表哥帮了我这么多,我对他的救命之恩无须他报答,我该另外谢他才是。”
初霜瞪大眼睛看着沈荣华,连梦中的记忆都挖出来也不记得沈荣华跟她说过那些话,好在她聪明,赶紧帮主子圆谎,“是是是,我们姑娘一直想重谢表哥呢。”
“有重谢我之心该早说才是。”
白泷玛高兴又得意,他把软剑缠在腰间,又把短剑藏于臂间,冲沈荣华抛了一个媚眼,“还不去拿?”
“拿什么?”
面对白泷玛,沈荣华又恢复了一脸不屑的神情。
“拿脂粉哪!
就是那个江阳县主送你的那些。”
白泷玛凑到沈荣华身边,笑得很温柔,昨夜揽月庵之行,他收获不小,却为没拿到脂粉而沮丧。
揽月庵的脂粉和沈荣华收藏的脂粉都是江阳县主所送,自是同样的名贵。
“好在我天生丽质,从不用脂粉,就把江阳县主送给我的那几盒全部送给你。”
沈荣华狡黠的目光扫过白泷玛的宝剑,叹气说:“江阳县主真是妙人,调制的脂粉竟比宫里的还纯正,以后多跟她要几盒才是。
要是有机会跟她学手艺,我亲手调制了送人岂不更好?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