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第2页)
因此也难过,我说.“怎么会呢,我是一个无用的人,因为家明从来不想用我所以我们很各得其所,我是、个最普通的女人,这次结婚的机会,说真的,也是我的福气,家明真是个好人──你也好,我总说你好的,有时候气头上的话,你也不要放在心上。”
我皱着眉头。
“这屋子,我有机会住就好了。”
他说。
“太容易了,只是要想法子打发时间。”
“什么香味?”
他忽然问。
“火腿小鸡。”
我说:“我想你肚子或者饿了,故此预备了德国摩萨尔白酒,把这个菜夹勃里芝士与面包吃是很好的,来,吃是人生一件大事,而且是乱吃,不是端端正正的坐在圆台子上吃。”
到了厨房,我把食物摆出来,我自己老实不客气动手吃了起来。
他说:“真世外桃源一样,唉。”
他也吃了起来。
酒实在很驱寒意的,他伸了伸懒腰,奇怪得很,我不可怜他,不同情他,不厌恶他,可是这并不是一种淡漠,此刻他坐在我面前,像一个老朋友,毕竟只有他明白我,了解我,知道我的一切,因为他曾经把我初成一片片的研究,几乎杀死了我,或者的确已经杀死了我,离开他是一种重生,我或老应该感激他给我这个机会。
我看看他,笑得很自然。
远来是客,他怎算是客呢?家明才是客气的。
我与家明,从来不曾忘过“谢谢”
、“对不起”
,我们从没有吵过嘴。
吵嘴?连提高声音的机会都没有。
他会说国语,除了德语,只是英文了。
他把这三种言语都压低了声音说,像是一种耳语,这是冢明。
“你累了?”
我问。
“没有。
明天结婚?”
“是的,到了苏黎世便结婚。”
“礼服一定很漂亮?”
“不,不漂亮,是布的,戴一顶小帽子,帽子上有一条小雀毛,颜色是暗咖啡。
是家明买的,我不大理事,你知道我,能懒就懒。
我这个人,当不起白纱白裙的,穿金丝银线也不好春,况且什么年纪了?都是烂茶渣了,还去出风头呢。”
我拿起毛巾擦了擦嘴,喝着微冻的白酒。
“太甜了。”
我批评着这酒,“我宁愿喝拔兰地,可惜拔兰地喝不多。”
“你以后住苏黎世?”
“是。”
“家人呢?”
“家人?很好,他们知道我嫁了,也很高兴。
你知道我家里的人,都是面冷心热的,待我实在好,家里那么多人,一向单单是我最不争气,拖累看他们,因此我也最多心。
老六见过家明,硬叫家明买了半打皮鞋,两个人吵得天翻地覆,我从没见过家明这么开心过,把他那八辈子不看的论文也抬出来了,可惜全是德文的,没人看得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