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第2页)
我早已饿得口水直流,却还不敢抢着去盛饭。
我要是动手太快,奶奶准会嚷道:喉咙里长手了?做事的都没端碗!
最后饭终于端在手里了,我就埋头大嚼,嘴里吧叽吧叽地响。
感觉就像潜泳,闷在水里不换气。
中年渐近,我很多脾性都改了。
可吃饭太快的毛病,就是变不了。
人们慢慢都优雅斯文起来,我吃饭却依然把碗筷弄得哐当响。
也不管是同朋友们在排档里吆五喝六,还是在高级酒店里应酬。
饭菜合口,风卷残云,此属情不自禁。
胃口不好,硬塞两碗,为的是要活命。
我信奉人是铁饭是钢,若是不想吃饭,更怕咀嚼太久、难以下咽,干脆囫囵而吞,反而吃得更快。
前年我在北京修改小说,呆了二十几天。
出版社的朋友隔三岔五陪我吃饭,他们见识了我的饕餮之相,大概只是嘴上不好说。
过了不久,这些朋友来到长沙,我请他们吃顿便饭。
我尽量克制着,但三碗饭还是很快就落了肚。
依我老家规矩,陪客吃饭,主人得最后放下碗筷。
所以,我只得歉意说:不好意思,我吃饭就是太快。
有位朋友笑道:我在北京就发现了,你饭量好,吃得又快。
我便自嘲:我长期失眠,还真搭帮胃口好,不然小命早没了。
爱吃的人,多半喜欢自己炒菜。
我兴趣来了,也好操勺。
说不上厨艺,合着自己口味就行。
好多次,我刚炒好几碟自己爱吃的菜,朋友电话来了,说有饭局,车已在楼下等着。
此种无奈,嘴上说不出。
我便说,行啊行啊,稍等两分钟!
顷刻之间,我居然可以吞下两三碗饭。
然后嘴巴一抹,一脸鲜光地下楼去。
待上了桌,我就少有的斯文,只拈些蔬菜尝尝,慢慢地喝点儿酸奶。
席上再多的山珍海味,我不遗憾。
很多人得意自己的高贵血统,会唱几句东北二人转就硬说他原本姓爱新觉罗。
我家世代务农,祖上出过秀才却终未及第。
我骨子里永远是个农民。
只要听谁贬损别人农民,我就觉得可笑。
中国城里人上溯两三代,哪个不是农民?有些人刚把糙鞋换皮鞋,脚趾甲上的泥锈尚未褪尽,立即就觉得自己高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