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挣钱三计(第2页)
但这只能算私底下的收入,不能摆到明面上。
在末世苦哈哈的,在这里,她想过上能吃肉的日子。
所以,她要想过的好又不被人非议,必须有一份摆在明面上的收入。
原主作为纺织厂的宣传干事,文笔还是很硬的。
在海市的时候,就经常给报社投稿,几乎就没有不被采用的。
本来,这个特殊时期,投稿是没有稿费的,一般都是发点票证或者给个样刊。
后来,报社的编辑爱惜她的才华,给她申请了一个所谓“编外通讯员”
证,就类似临时工,这样她的投稿就能算稿费了。
可惜这个证申请下来才一个多月,原主就下乡了。
苏茉想了想,上个月原主貌似是收了二十多块稿费的。
【科普:1966年,文化部提出全国报社、杂志社、出版社采取统一的稿酬标准,著作稿每千字2~8元,翻译稿每千字1~5元。
但文革期间,是停止向作者直接发放稿酬的,而是改为发样刊、票券或物品。
直到1977年,才恢复直接发放稿酬。
】
苏茉想起那堆书中好几本《人民日报金句》,以及后世听过的不少励志歌曲,觉得这个可以搞。
她一个学霸,学习学习,再揣摩揣摩,应该还是能搞得定的。
这样,她就有了一个明面上的收入。
这个时代,给报社投稿能被采用是非常有面儿的事,这样她在大队的地位也会提升一些,如果有什么竞争老师之类的职位,应该也容易一些。
干农活拔拔草种种菜的,她或许还行。
但真要花大力气干的,她估计也不成啊,真是泪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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