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第2页)
那是件不光彩的事。
那是就在不久前入室偷盗,被人发现后,打架从窗户上跳下来摔的,当时就把手膀子的骨头摔粉碎了!
我忍痛一个人去了医院。
医生说本来是要住二十天院,但我身上本来钱就紧巴,哪够?所以夹好钢板!
在医院住了一天的院,我就走了。
也就是第二天,我便是去外省找你了。
我不敢回家,因为自从和你分开以后,我在老家的街上甚至怕遇见一个熟人!
那段时间,我知道我脸上很脏,但我却没管!
因为我觉得有它做着掩护,好多的人都避开了我,他们也是怕自己的衣服沾上我的衣服,都离我远远的。
虽然有听着我说的这些,她有些吃惊但嘴里却又说着没事!
那些都是可以改的,我说不大可能了。
说来,你也是不会信!
我虽然只住了十来天,本来去她那住,心里就是感动得很了。
去了之后,才发现她的那另外两个室友对我却还是非常的照顾,虽然两个都是二十二岁的小姑娘但却比我之前所见的任何人都要懂事得多!
那两个人因为要上班所以平时,我是很少见到她俩的。
倒是她,自从我去了之后就没见她去上过班!
她自从知道我不会写字后,便一直教我写字、认字,尽管我现在写的字也像迷宫一样但我却觉比以前好多了,真的。
&ldo;我来这么久了,她帮了我这多忙,都还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做什么的,&rdo;我偷偷的问另外两人,问她是干什么的?为什么不去上班!
结果那两个人的回答却让我大吃一惊。
&ldo;我们家幕幕可是个大作家呢,能跟她住一个屋子下,可算你走运了!
&rdo;
&ldo;大作家是什么?&rdo;
&ldo;你不知道!
写书的啊,现在书店都有她的书呢。
&rdo;
&ldo;怎么不是,去年她的书还销往国外了呢。
&rdo;另一人也是在旁说着:&ldo;哎,我跟你说,你走的时候可得要她一个签名才走,不然可冤枉了这么些天了。
&rdo;
我第一次知道了,作家这样一个词!
原来有人可以为了理想而废寝忘食、可以有时一天只睡四小时、可以天不亮就从西河跑到南河、还可以在公园一坐就是一天、一个外表看似文文静静的女生居然可以去练截拳道、打太极。
而我的人生中却似没有过这样的体验!
我从不喝酒,但那天我却喝醉了!
我原也是不想去喝酒的,因为那是老爸常碰的东西,我会喝只是因为身上带的毒品快没有了。
虽然不是太醉,但走路也是偏偏倒倒的!
好在在做什么心里还是清楚的,只是话有点多了。
最后快到她租房子的地方时,我却在楼下不小心栽进了边上放着的垃圾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