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第2页)
&ldo;那他们要怎么做呢?&rdo;
&ldo;也许就是那位领先范先生回家的母亲,她在四栋楼诸多邻居的邀请下,利用他们家中的盆栽练到技巧娴熟后,抓住了那天的好机会,飞速行走紧赶慢赶,到家开门奔上阳台,一掌推落了&lso;凶器&rso;。
&rdo;
&ldo;然后隔壁给她作不在场证明?可如果她去过阳台,旁边屋里的俩孩子会没察觉?&rdo;
&ldo;你沉迷电脑游戏时,真实世界还存在吗?&rdo;
&ldo;可是,如果这一切是串通好的,那律师为什么要节外生枝?如果不是他说楼顶上有神秘人,这本来可以是一场意外。
&rdo;
&ldo;既是意外,就要赔偿。
谁赔?花盆是谁家的谁赔。
一群人共同策划了一件事情,事成之后绝大多数参与者都能置身事外,只推出其中一个去蒙受重大损失,这样的团结是不稳固的。
还是凭空捏造一个莫须有的人物来顶罪,更能把大家撇清些。
这种手法很古典,透着一股岁月的芬芳。
在侦探小说发展初期,那时的作者总是喜欢把令人发指的血腥暴力案件伪装成闯空门的强盗杀人,并习惯性地把罪责推到根本不存在的人身上。
&rdo;
&ldo;根本不存在?!&rdo;a探长的表情很狰狞,&ldo;那那么多线索……&rdo;
&ldo;如果是证言,都是砌辞虚构的;如果是证物,都是刻意布置的!&rdo;
&ldo;可摄像头真的拍到那个人了!&rdo;
&ldo;两毛钱从劳务市场雇来的。
&rdo;
&ldo;就为了混淆视听、把戏作真?可柠檬小姐也看到他了。
她有什么理由参与这个计划?&rdo;
&ldo;也许在那个小区被潜规则久了,和当地住民混出感情了?嘴别张那么大,你要咬我一口啊!刚才是我信口胡说,但是,你难道没有留意一个巧合?人类分工明确,各行各业,林林总总,故有三百六十行之说。
所以,每当一篇小说中出现两个同职业的人时,你都要多个心眼:他们是不是同一个人?尤其在这么一篇虽然目前已经超了字数但仍可称&lso;短篇&rso;的文章里,居然就有两个律师,你有没有想过,你们的望远镜证人很可能就是柠檬小姐身边衣冠楚楚的绅士?她和凶手集团的联系,这不就找到了?&rdo;
&ldo;可是,助理小姐也见过某人哪。
难道领范先生工资的她,也会跟着这帮人一起抽疯?&rdo;
&ldo;你别忘了,那律师是个帅哥……&rdo;
&ldo;长得帅也不能当饭吃啊!&rdo;a探长咆哮着抢白我,&ldo;我拿脑袋跟你担保,这俩律师绝不是一个人!我们那证人,长得跟车祸现场似的!要不是他有这么体面的职业、遇事立刻安慰爱人的温柔、不年不节就烛光晚餐看歌剧的浪漫,他根本就娶不到老婆!告诉你说,我已经忍了你们这些推理迷很久了。
以前那些人,我是留着面子呢,客气一句&lso;真有想像力的推理&rso;,但到你这儿,我得说,&lso;这简直就是胡扯&rso;!&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