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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结李衡前世之番外篇一我第一次见到曹景时是在宫宴上。
儿时的曹景脸颊鼓囊囊的有些胖,穿着大红的锦袍,美目眼尾微微向上翘,睫长如蝶翼,眸似琉璃,嘴唇嫣红,笑起来的时候,露着两颗虎白齿。
他那时瞬也不瞬的盯着我看,仿佛我是什么稀奇的东西。
我被他那灼热的视线盯得极不自在,于是我冷冷地睨了他一眼。
他父亲眼尖,自然是看到了,当即向我道歉。
又向我请罪,解释曹景并无不敬之意,只是在看我案上的那一盘酥油饼。
我母妃毫不在意,热情大方地将酥油饼递给曹景。
我用完膳就想回朝阳殿,经过御花园时看到满院子中竞相开放的花。
被花香迷了心脾,有了在御花园看书的心思。
于是便让宫人去书房拿书,就坐在御花园的草地上看书。
我正看得入神,猝不及防被一小人扑倒在地。
我反应过来,看清压在我身上软乎乎的人,正是在宴上盯着我不放的蠢货,曹尚书家的小儿子。
我厌恶的潜意识里就是把这烦人的东西推开,我也这么做了。
他被我推倒,砸到一旁的石块上,额角磕破了道口子,血源源不断的往外渗。
我那时候不知道,在我推开那蠢货时,我的命运就已经与他连在了一起,直到他死去多年,我也一直记得。
母妃说我已经到了进宫学习的年纪,缺一个伴读,她觉得曹尚书家的小儿子是个合适的人选。
第二日,母妃亲自挑选了几件礼品,带着我出宫去曹府。
我们到的时候,那蠢货还没有起床。
那时候我就在想,这家伙这么大了这个点都还没醒,显然是被曹尚书惯坏了,怎么能当我的伴读。
直到后来我才知道,自从当了我的伴读,曹景每日都准时到。
我认为他愚笨的想法也被推翻,在成长的道路上我发现他不但不愚蠢,反而挺聪明,性格也深受父皇母妃喜欢。
关于我走到哪他跟到哪,缠着我不放的事,以至于李贤笑说曹景是我的跟屁虫。
我不但没有反感,反倒还挺喜欢的。
完成了太傅交代的作业,我和他在朝阳殿院子里的牡丹花下斗蛐蛐。
这些市井小儿玩意我本是不会的,我之所以会和曹景玩的得心应手,都是向李贤那不成大器的废物学的。
那废物字都不识几个,这些花里胡哨的小玩意倒是玩的游刃有余。
曹景很黏我,我去到哪他跟到哪,我偶尔会送他些小玩意,他很高兴,很容易满足。
他成为我伴读的三年后,大年初四,我与他约好一起去大街上看花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