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第1页)
在“桃子”
上给一下小打击,岂遂可与“打落水狗”
同日而语哉?!
但不知怎的,这位“孤桐先生”
竟在《甲寅》上辩起来了,以为这不过是小事。
这是真的,不过是小事。
(10)弄错一点,又何伤乎?即使不知道晏子,不知道齐国,于中国也无损。
农民谁懂得《梁父吟》呢,农业也仍然可以救国的(11)。
但我以为攻击白话的豪举,可也大可以不必了;将白话来代文言,即使有点不妥,反正也不过是小事情。
我虽然未曾在“孤桐先生”
门下钻,没有看见满桌满床满地的什么德文书的荣幸,但偶然见到他所发表的“文言”
,知道他于法律的不可恃,道德习惯的并非一成不变,文字语言的必有变迁,其实倒是懂得的。
懂得而照直说出来的,便成为改革者;懂得而不说,反要利用以欺瞒别人的,便成为“孤桐先生”
及其“之流”
。
他的保护文言,内骨子也不过是这样。
如果我的检验是确的,那么,“孤桐先生”
大概也就染了《闲话》所谓“有些志士”
的通病,为“老婆子女”
所累了,此后似乎应该另买几本德文书,来讲究“节育”
。
五月二十四日。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六年六月十日《莽原》半月刊第十一期。
(2)章士钊(行严)关于“二桃杀三士”
的一段话,见他在一九二三年八月发表于上海《新闻报》的《评新文化运动》一文:“夫语以耳辨。
徒资口谈。
文以目辨。
更贵成诵。
则其取音之繁简连截。
有其自然。
不可强混。
如园有桃。
笔之于书。
词义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