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第1页)
&ldo;那他知道有人被杀了吗?&rdo;
&ldo;当然,只是他不承认是他杀的。
报纸上写了,是不是?他一会儿说他没看过这条新闻,一会儿说他不记得地址,你知道那些人的供词一天到晚变来变去。
&rdo;
&ldo;你们什么时候发现赫雷拉也涉案的?&rdo;
&ldo;他们好像是表兄弟还是什么的。
赫雷拉住第五、第六大道间的四十八街,也就是在公园附近。
反正他住在附近一间有家具的公寓里。
现在他们两个都在布鲁克林区的拘留所里,直到被移送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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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他们两个都有悔改之意吧?&rdo;
&ldo;那当然,没有才奇怪。
&rdo;他露齿微笑。
&ldo;他们就是那种标准混混,一天到晚混帮派。
一年半以前,他们两个都因为抢劫被起诉,但是法官因为罪证不足放掉他们。
&rdo;他摇了摇头,&ldo;你就是得照他妈的狗屁规矩做事。
不管了,反正他们逃过这一关了。
第二次,他们又动手抢劫,律师跟法官商量了半天,叫他们承认非法闯入民宅,最后还判了个缓刑。
第三次,罪名是一样的,但是,证据却莫名其妙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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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不见了?&rdo;
&ldo;我也不知道是不见了,还是放到别的档案里面去了。
对这两个警局常客来说,真是难得一见的奇迹。
你希望这两个家伙死在牢里吧?&rdo;
&ldo;这两个人还真干了不少抢劫案。
&rdo;
&ldo;好像是这样。
一天到晚为了这些鸡毛蒜皮的小案子在警察局进进出出:入室盗窃,摸走一部音响,然后上街兜售,换五块十块过日子。
克鲁兹比赫雷拉更糟。
赫雷拉有时还打打零工,去帮人运运杂物、送送午餐,赚几个小钱混日子。
可是我记得克鲁兹始终是无业游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