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第1页)
「法官大人,蔡大状的情绪似乎有点不稳,我提议暂时退庭?」证人体贴地举手提议。
「证人,这通常是由律师为证人提出的。
」法官提醒。
「呃,不!没事,咳,我现在开始询问。
」控方律师擦了擦汗,转向他的证人:「小暮小姐,请问妳认识魏军趾先生吗?」
「跟普通市民一样,我看过他的电影,但在二月十四日之前从没见他本人,没有任何关系。
附带一提,我不喜欢他的演技,都是电视台回放才看到。
」
「妳只要回答我的问题就行了……」控方律师哀求,深怕她又说了多余的话:「总之,妳跟他并不认识,那晚跟他碰到完全只是巧合和意外。
对吗?」
全大状立即举手:「objection法官大人,即使是普通影迷,都有可能会跟踪名人。
目前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她并非刻意寻找受害者,这只是她的一面之词。
」
「反对有效。
」法官道。
控方律师受到打击,只好转问:「小暮小姐,妳可以形容一下妳见到被告的时候的状况吗?」
证人点点头,开始仔细描述:「当时看来才停雨不久,地上很湿,街灯照明不是很足够,画出来大概得用上70灰色制作的网点吧。
路上没有其他人,突然间有个男人从无人巷跳出来,他戴着一副d≈g黑色半金属框墨镜,一个淡蓝色疑似是3牌子的口罩,身上穿着一件品牌不明的灰色及膝长雨衣,帽子遮着头发,脚上穿着一对crocs经典款褐色胶鞋……」
「objection法官大人!现场环境昏暗,我质疑证人怎可能如此仔细地记得我当事人的衣着,她的证词可信性很值得怀疑!」全大状立即反对。
「你的领带是giioarani,lksoflondon纯银袖口钮,piat浮动式陀飞轮白金钻石腕表,dunhill黑色皮鞋和灰色袜……」小暮冷冷地说。
娱乐版记者们正困扰看不清楚大律师在律师袍下的各种行头,听到证人娓娓道来,如获至宝地急忙抄下。
控方律师慌忙翻查资料:「我的当事人所说的,大致与被告送院时的衣着一致,呃虽然记录没有写牌子……」
「反对无效,证人请继续。
」法官在全大状哑口无言然的当下裁定。
「总之他突然跳出来,拦住我和朋友,然后左右打开雨衣,对我们露出裸体大笑,说着猥亵的话走近。
他手上还拿着一部黑色的长方形电枪,电影里会看到的那种。
」
旁听席一阵哗然。
控方律师连忙追问:「那妳们有甚么反应呢?」
「当然是吓了一跳啊,正好我手上又拿着雨伞,于是我作出一般正常少女会有的反应。
」
「即是?」
「立即使出牙突?零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