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第2页)
店老板娘看平时冷冰冰的人今天颜色可好了,就多问一句:“罗老师,家里来客人啦,点这么多好吃的。”
罗美娟笑着给钱:“何玉峰回来了。”
“真的?”
“当然是真的。
以后你们再也不要讲他杀人了,是无罪释放。”
“总算有桩好事情了。
他这一出来,罗老师你就了心事了。
给,给,这盘菜不要你钱。
都是邻居,我们也高兴。”
罗美娟拿了个大餐盘,将菜碟子叠着放,上头再盖了个餐盘,一路穿着高跟鞋又跑回来。
回到家,何玉峰洗完澡了,在收拾桌子。
他看罗美娟跑得气喘吁吁的,递过张纸巾过去:“靠,这么个冷天,你跑一头的汗。”
罗美娟放下餐盘,把刚才灌香肠的肉盆和工具放在旁边凳子上,何玉峰看那一条接一条的肠皮,捏了起来问:“你做这么多香肠,一个人吃得完么?”
罗美娟这会变身地主,餐盘一个接一个的摆出来:“不做啦!
等会你都拿给李嫂去。”
过了两天,罗美娟才感觉有些不对劲,秃鹰没联系她呀。
他们之间有约定,只要秃鹰能把何玉峰救出来,她就把硬盘里那些照片都给他。
她打了个电话过去。
秃鹰在乡下陪他寡居的老母亲过年,对何玉峰回来一事完全不知情。
一看是罗美娟打来的,声音都很紧张干哑:“罗老师,你不要催好不好?检察院和法院的领导也要过年的,过完年再讲!”
罗美娟当即挂掉了电话。
何玉峰不是秃鹰弄出来的,自己好亏,亏大了。
当然某种程度上说,何玉峰确实是被人救出来的,但不是主动介入,而是个很间接的意外。
那位恩人,和何玉峰,除了都是玉河人,到目前为止,没得更深一层的关系。
2001年10月,省共青团下面有个专门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小组。
他们打算编一本书,用些生动的案例来向未成年人介绍法律知识。
要编书就要收集素材,所以先把通知发到了县市团委,然后通过这一级,再联系对口的司法机关。
撰写委员会的头头姓陈,陈有奎,是玉河人,曾在玉河县司法系统工作,后来调去了市里的宣传口,再后来就去了共青团当调研员,是个正处级。
知道有老领导参与,玉河县检察院积极配合。
他们都一致认为何玉峰的案子既很新又有借鉴意义,就让一位文笔好的同事写了三千字,详细汇报上去了。
就是这个陈有奎,他看了报告后,打了一路电话找到经办的检察员问。
一通无心加炫耀的电话改变了何玉峰的命运。
(以下这些都是后来何玉峰听他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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