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第2页)
查蒋德渔跟随他的父亲蒋立鳌办理铜务四年,毫无成效,因此更不能委令复办,所欠的库款,应责令首府催追还款。
是否有当,伏乞示遵。”
乐斌一连几月都没有批示我的禀文,这中间的渊源,我就不知道了。
省城有官府经营的钱铺,藩库发放帑金五千两银子,搭配一万串制钱和一万串钱钞,每月交官利三厘到藩库。
至于官铺的房租薪水,藩司衙门一概不管。
该官铺原来是由候补知府李怀庚经管,原本说定一年更换,但李怀庚一再推辞,说自己已管理了四年,耽误了派差,不想继续干了。
总督乐斌于是让礼县李应诏接管,因为他经过陕西时,听司徒照说这个人很能干。
李怀庚管理官铺时曾借放官债,所以在交接时,我命令李应诏将从库中领去的本钱结清销账,不准用外间的欠债作抵,亏欠的四千两全部由李怀庚认赔交清。
我命令官铺不准放帐,也不准借钱给省城幕僚。
没过多久,李应诏就因陕西官铺的事情败露而被拿问,一时间无人接管,于是又派藩库大使刘浚暂为代理,将外间欠账一概收清,以便我亲自盘查。
后来官铺交由委任候补知县刘存仁和屠之升接手,我亲往官铺查对,库本丝毫无亏,于是由刘存仁结报。
据铺里的伙计禀称,和祥借了官铺的钱七千串,恩麟借了三千串。
我告诉他们:“当时是你们私自借给他们的,藩司衙门并没有立案,现在你们因为我要来查账,自己出钱垫上了,你们自己找和祥和恩麟讨还,这个事情与官铺无关”
。
并严令刘存仁等,无论何人,概不准挪借分文,保障公帑不受损失。
刘存仁严格按我说的办了,而和祥等因为再不能到官铺拿钱,自然很不高兴。
兰州的知府、知县及总督和“两司”
的家人幕友,一向把官铺当成自家的钱柜,随意支取。
自从我禁止挪借后,这些人就对我怀恨在心。
和祥赴铺取钱时,又专要制钱,不按比例搭配大钱,铺伙不敢违例发放,和祥更是对我恨之入骨。
于是和祥在乐斌面前造谣,说官铺贱买民间大钱,以制钱八百文买大钱一千文,到支发时又按制钱、大钱各一半搭配发放,意在从中侵吞牟利。
乐斌问我有没有这回事。
我说:“这种事情,我不敢保证肯定没有,但我已几次申诫,严厉禁止,现在既然有这种传言,那就要彻查到底。”
乐斌说:“昨天我衙门有人在官铺取钱,亲眼看见的。”
我说:“既然有人看见,那就不难追查,请您将此人传来,以便讯问。”
可是这事后来却没了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