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第1页)
切尼很可爱,可是,&ldo;可爱&rdo;不足以维持一段关系。
我这个人很难相处。
这我知道。
我是由一生未婚的姑妈带大的,她认为要培养我的独立能力,每个星期六和星期日早上给我一块钱,然后就把我赶出去。
我确实学会了从城里的这一头到另一头坐公车怎么走,我也能用一张电影票的钱骗过人家看两场电影,可跟她在一起,她并不慷慨,因此,离她&ldo;太近&rdo;让我汗流浃背,呼吸短促。
我注意到,切尼跟我约会的时间越长,我就越是对罗伯特&iddot;迪斯充满了幻想,我两年没有罗伯特&iddot;迪斯的消息了。
这就是说,我更喜欢跟一个老是不在身边的人结成亲密的关系。
切尼是个警察,喜欢运动,步幅很快,喜欢热闹,而我喜欢独处。
对我来说,闲聊是个苦活,大小聚会都让我厌烦。
切尼做过很多事情,但都一事无成。
我们在一起的那段时间,他的地板上总是一成不变地铺着防水布,我从来没见他拿过刷子,但空气中总有一股新鲜的油漆味。
屋里门上那些金属玩意儿都取下来了,这就意味着你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时,你不得不把手指插进洞里往外抠。
在他那个可容纳两辆车的车库后面,有辆卡车搁在砖块上面,轮子不见了,邻居们看不见,因而也就不抱怨,车道上有个锈迹斑斑的月牙形,是下雨时把一把扳手长时间放在外面所致。
我喜欢所有的门都是关着的。
如果我看见橱柜门没有关好,我就会发疯。
我喜欢计划。
我事先准备好了,就不再变来变去,而切尼认为自己是个自由的精灵,随遇而安。
与此同时,我又很冲动,而切尼会花几个星期做市场调查。
他喜欢一边想一边把想法说出来,而我对为自己不感兴趣的事情争来争去感到厌烦。
并不是他的这些方法比我的好或者比我的差,而是我们在这些无法形成共识的领域本来就截然不同。
后来在一次谈话中我对他说了实话,当时非常痛苦,这样的事情不能再有了。
他想让我相信他非常受伤,但我至今都不相信他会伤得那么厉害。
在某种层面上,他一定得到了解脱,因为我无法从这些摩擦中找到乐趣,他比我更不能。
现在我们分手了,我喜欢的是脑海中突然的宁静,自主的意识,没有社会义务的自由。
最大的乐趣是在床上翻来覆去不会碰到别人。
7点15分我从沙发上爬起来,扔掉当作晚餐盘子的餐巾,抓起挎包和夹克,锁好门,走了半个街区,来到罗斯的酒馆。
罗斯的酒馆很&ldo;家常&rdo;,是餐馆、酒吧和社区居民活动室这三者的综合体。
我说&ldo;家常&rdo;,是因为这个地方不规则,而且基本上没有装饰。
跟你在其他地方看到的酒吧一模一样‐‐前面有一排黄铜底座围栏,后面镜子前的架子上摆放着酒瓶。
在酒吧上方墙面的长钉上挂着一条塞满了填充物的大金枪鱼,还有一条三角绷带。
这条讨厌的三角绷带是个小流氓喝醉之后扔上去的,自那以后,罗斯就不让客人朝那条鱼扔东西了。
在两面墙边是两排未经修饰的小隔间,小隔间由胶合板锤合而成,染成了黏糊糊的黑色。
那些桌子和椅子,质量跟二手货差不多,丽光板和铝合金很不协调,偶尔还会出现一条腿比较短的情况。
幸亏光线很差,很多瑕疵看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