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第2页)
现在,这些人正千方百计想留在城市工作,哪怕让他们蹬三轮车也愿意留下。
我并不是说我的思想境界就有多高。
但我总觉得,抛开旁的不说,一个人在年轻的时候总应该有一种勇于献身的精神。
尽管我们现在的生活中享乐是一种普遍的时尚,但我认为生活中崇高与低级的界线从来都没有模糊过。
当然,我并不愿意过多地指责我年轻的朋友们,因为归根结底,人们对生活和幸福的理解取决于每个人自己的认识。
这种认识很难统一。
我是准备走自己的路,但我也愿意为另外路上的朋友们祝福。
好了,离别的时刻就要到来。
我们都要像离巢的鸟儿般飞向四面八方,不管在哪一个天地里飞,我们都得将开始用自己的翅膀飞。
这就是说,我们要开始独立生活了。
所有这一切都让人激动。
它使人兴奋,它让人愉快得有点颤栗,京让人烦躁不安,它叫人彻夜不眠……
当然,我的激动还有另外一些原因,现在我也可以不害臊地谈一谈,不过,说出来也许你要笑话。
除过毕业的激动外,我同时想到,我和一个男人共同生活的日子将会临近了。
这恼人而甜蜜的想法,时不时来纠缠我,弄得人心神不安。
你千万不要误会我是要和他马上结婚。
不,这一两年不会的。
虽然我和他都来自农村,但我们已经接受过高等教育,不会像我们在乡下的同学那样早婚。
我是说,我和他将要以未婚夫妻的关系分配到同一个地方工作。
他是省师范大学中文系的应届毕业生,是我的同乡。
他们村离我们村只有五里路,我和他从小学一年级就同学,拿句俗话说,我们是青梅竹马。
不过,我们早商量好了,毕业后不回我们县,而要到更往北的一个地区去工作。
那里一半山区,和我们的家乡一样属黄土高原,另一半已经是毛乌素大沙漠了。
我们中学时曾一块去沙漠中的一个县城参加过体育运动会,被那里荒漠而壮丽的风光深深吸引。
我们曾站在古城雄伟的烽火台上,热血沸腾地约定:将来我们一定要到这里来工作。
当时这多半有些孩子气。
但这多年里我们可一直认真地对待这个孩子气的想法。
请不要见笑我们,人在少年时候的某种想法,说不定会在一个人一生中起作用。
至少,我们现在仍然忠于这个当初的誓言。
我的朋友为此写守不少诗。
他喜欢写诗,往往比我更富于浪漫的激情。
我喜欢他,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至于我,从小就比较喜欢一种激荡的生活,并且对此抱有一种执拗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