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第1页)
一、病例(1)
这是一个被人讲过的老故事。
公元1839年,即清道光十九年,山西官场出了件怪事。
介休县一位姓林的县长(当时的正式称谓是&ldo;知县&rdo;),向省政府递交了一份报告,告发一系列官员的违法乱纪行为,并请求省府转呈中央。
揭发的内容有二十二条,几乎涉及本省所有主要官员,还涉及到一个大学士(汤金钊)和一个尚书(隆云章)。
明清两代,有内阁,无宰相,身为阁臣的大学士地位很高,实际上被官场和民间视为宰相。
尚书当然就是部长。
那时中央政府只有六个部,即吏部(管官员)、户部(管财政)、礼部(管教化)、兵部(管军事)、刑部(管刑律)、工部(管建设),所以尚书的地位也很高。
清代官阶,内阁大学士正一品,尚书从一品,都是&ldo;位极人臣&rdo;。
涉案官员的级别如此之高,范围如此之广,一旦上报朝廷,惊动圣听,立马就会引起轩然大波,不知多少人身家不保。
山西藩台张澧中接到报告,顿时吓出一身冷汗,一连几个晚上睡不着觉。
他太知道这里面的利害了。
林县长的报告是正式公文,压是压不住的。
林县长的举报证据确凿,赖也是赖不掉的。
赖,只会越描越黑;压,则犯了欺君之罪。
当然,就这么交上去也不行。
因为这些事他自己都有份。
思前想后,只好硬着头皮向新任巡抚杨国桢汇报。
这里我们要稍微交代一下清朝的官制,因为这点知识我们总归用得着。
清制,省一级的地方官和府、州、县不同,是两个,即藩台和臬台。
藩台和臬台同为省长,只是职权范围不同。
藩台的正式官名是承宣布政使,简称布政使,主管一省的民政和财政。
另外,省内官员的升迁调动,理论上也归布政使管。
臬台的正式官名是提刑按察使,简称按察使,主管一省的司法和监察。
另外,也管邮政和监考。
布政使和按察使都有自己的衙门,也都有相当于现在厅、局、科、办的下属职能部门,是地地道道的一级地方政府。
布政使的衙门叫布政使司(藩司),按察使的衙门叫按察使司(臬司),号称二司。
二司是平级单位(藩司地位略高),平时各行其政,遇到大事则要由二司会议,所以藩司和臬司合起来才是省政府,藩台和臬台也都是省长。
不过藩台和臬台并不是省里的一二把手,因为他们之上还有巡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