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第2页)
金文走字或作■2,以足替代人形,也形象地构勒了徒步行于道中之状。
甲骨文从足止的字多达260个以上;从行之字132个,其中与足止相系者有47个3,约占3561%;可以窥见当时社会的交通方式主要是靠徒步外行。
古代的道路,远非后世畅通易行。
《孟子&iddot;尽心下》说,&ldo;山径之蹊,间介然用之而成路,为间不用,则茅塞之矣。
&rdo;草棘蕃茂,群兽蛇虫出没其间,是道路交通中的一大障碍,因此人们往往手持木棒出行。
金文中有■字1,是持棒行走状。
甲骨文出发的发写作■2,或作■3,也是持棒而行之意。
持棒探路,可以辟草,可以投击蛇兽,起了手杖的作用,是人们最简单最倚重的古老交通工具,因此唐代颜师古说:&ldo;杖谓倚任也。
&rdo;4传说有夸父与日逐走,道渴而死,弃其杖5。
《淮南子&iddot;诠言》谓夏代&ldo;羿死于桃棓&rdo;,高诱注:&ldo;棓,大杖,以桃木为之。
&rdo;
自人们能利用木棒手杖这种最原始的交通工具后,受惠不浅,即使遇到浅水河道,也可倚之而涉,甲骨文有地名作■6、■7,像人持杖涉水,大概其地水道人可倚杖得涉,因以为名。
但纵然有木棒手杖的简单交通工具,远行外出毕竟相当艰险,当时能够外行者,大概被视为有本事的人,甲骨文中不少族长名,写法都为人持手杖,如:■8、■9、■10、■、■,等等,因此持木棒手杖成为有身份地位者的表征,《礼记&iddot;曲礼上》说,&ldo;谋于长者,必操几杖以从之&rdo;,包涵有这层意思。
木棒手仗也可用戈类的长兵器替代,甲骨文荷字就像一人荷戈之状;另有■,即寓持戈步行于道中之意。
《诗&iddot;大雅&iddot;公刘》云:&ldo;干戈戚扬,爱方启行,&rdo;也是讲持带长兵武备远行。
这比简单的木棒手杖当然进步多了。
古代人的外行,除了凭藉木棒手仗或长兵的早期交通工具外。
随身往往还携带一些简单的旅途用品。
《公刘》云:&ldo;迺裹■粮,于橐于囊。
&rdo;甲骨文云:
甲子卜,出,贞■有致■于师归。
(《合集》23705)
贞惟■令途启于并。
(《合集》6055)
……迄自■七。
(《零拾》133)
……小臣……■……。
(《合集》32978)辞中的几个异字即橐囊之属,或两头捆束状,或一头缚紧状,或大囊中又盛放小橐状。
《说文》以橐、囊互训。
《左传&iddot;宣公二年》云:&ldo;为之箪食与肉置诸橐以与之。
&rdo;旧说有&ldo;无底曰囊,有底曰橐&rdo;或&ldo;有底曰囊,无底曰橐&rdo;,以及大囊小橐或小囊大橐之辩1,但殷商人似无此严格区分,所谓无底当指两头捆束的口袋,有底当指一头缚起的口袋。
末一辞正可考见当时人携带橐囊出行之事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