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呐,钱给你,记得放好了。”孙哥把两团的大团结拿给裴行之。“今天那么晚了,你就在我家住一晚,明天再回去。”裴行之接过后,摇头拒绝,“不了,谢谢孙哥,明天还得上工,不能耽误了。”孙哥:“不上就不上,你一天赚的就顶人家一年的了,有什么好担心的。”裴行之还是不同意,无奈孙哥说把自行车借给他,结果裴行之又拒绝,气得孙哥骂他是倔驴。裴行之抿嘴一笑,并不在意,孙哥上班的地方离住的地方也不近,他不想麻烦人。短短几句话后,裴行之把之前看好的大白兔奶糖、钢笔、铅笔和本子让售货员给他拿了出来,一会儿工夫,还没焐热的大团结就没了五分之一。其实最贵的是钢笔和大白兔奶糖,其他的铅笔跟本子裴行之买的多。等售货员打包好,裴行之就快步离开了,其实供销社早在半小时前就应该关门了,是因为裴行之一直在里面转悠,时不时买点东西,售货员是个上了年纪大妈,看裴行之长得俊,就没赶他。不过最后裴行之买了那么多东西,售货员大妈觉得没白等。等裴行之走出镇子,天色就已经完全黑下来了,但是月光很亮,再加上裴行之对这条路很熟,也不影响他行走。寂静的山间,偶尔响起暗鸦沙哑的叫声,月光如银纱披在大地上,蝉鸣蛙叫萦绕耳畔,一道人影快速游走在山间小路上。裴行之走得很快,却没有流汗,夜风吹在他身上,十分凉爽。他紧紧拎着手上的包裹,期待孟晚秋见到这些东西后,露出惊喜的表情,那双漂亮的大眼睛一定会变成月牙状。不知道她有没有吃过大白兔奶糖,他小时候吃过,奶味很足很香甜,孟晚秋肯定会喜欢,就是不知道她愿不愿意分一些给壮壮。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裴行之也知道了孟晚秋身上的一些特质,比如护食、力气大、睡觉不安分等等。但是这些在裴行之看来都不是什么大毛病,反而觉得很稀奇,他身边从来没有出现过像孟晚秋这样的人。而裴行之此时想的孟晚秋在干什么呢?时间回到孟晚秋在知青院的时候,当时孟晚秋一开口问皮景轩的下落,结果就被张秀清嘲笑了。孟晚秋转头看着张秀清,大眼睛眨也不眨,漆黑的瞳孔看得张秀清浑身不自在,忍不住道:“你看我干嘛?”孟晚秋歪歪脑袋,没有回答张秀清,继续看了她一会儿,恍然大悟,“这位同志你喜欢裴行之啊?”张秀清有种小心思被发现的羞恼,“你胡说什么?”可是孟晚秋压根不看她,转过身去对皮景轩说道:“景轩你知道吗?”皮景轩理所当然地点点头,是的,张秀清喜欢裴行之知青院所有人都知道。张秀清没想到皮景轩竟然不站她这边,竟然就大大咧咧地承认了,顿时气得胸口疼,指着皮景轩说不出话来。得到肯定回答后,孟晚秋蹙眉,一脸惋惜地看着张秀清,“同志你跟行之认识那么久,怎么就没在一起呢?是不是行之不喜欢……”孟晚秋可会气人了,说一半藏一半,捂着嘴,大眼睛无辜地看着张秀清。张秀清手指抓得木门上都起了白色刮痕,眼里全是嫉妒,好像下一秒就会扑上来。好在张秀清还有一丝理智,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在清河村,她一个没有背景的知青敢对支书的女儿动手,结局不是她能承受的。孟晚秋见状,眼里闪过一丝无趣。她上辈子什么人没见过,要做好杀手组织的后勤工作,不知道跟多少人打过交道,男女老少,好的坏的,吃过亏也上过当,早就练出了荣辱不惊的性格。这一世,她在家人面前从来不会掩饰情绪,不过有外人在的时候,她可向来装得人畜无害,就像一个什么都不懂村妞一样。不过人善被人欺,保留柔软外表的同时,也要展露一丝锋芒,这是为了更好保护自己。面对眼前人的挑衅,孟晚秋有什么不明白的,不就是喜欢裴行之,想要证明她不被裴行之重视吗?孟晚秋不在乎。她结婚的初衷只是让父母安心,至于爱不爱什么的压根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她来找皮景轩问裴行之的下落,不过是尽了妻子的责任。目前来看,裴行之还是挺负责的,所以她当然不能当白眼狼。过日子嘛,只要他没有外心,按时往家里送钱,能养活媳妇孩子就行。回到家里后,面对家里人的询问,孟晚秋没什么情绪波动,就自然地告诉了他们。男人们没那么心细,知道裴行之的下落就不在意了,但是孟母和董含韵对视一眼,都明白对方的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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