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第1页)
后来刘彻送给刘安一只拐杖,给上年纪的诸侯送拐杖算是一个传统,表示尊重,意思是年龄大了,以后就不用车马劳顿来长安朝拜了。
估计就是刘彻嫌他烦,不想见他了。
外甥女儿的事儿还没过去几天,淮南国又出动静了。
刘安座下一个郎中,雷被,来长安上书:我有冤要诉!
1)淮南大案(1)
长安城有个公车署办公室,有一项职责是接待民间上访,或曰上书,就是后世说的公车上书。
皇帝如果有兴趣,兴许会见一见当事人,比如主父偃;如果没兴趣,大概就是泥牛入海了,在长安等一年都不带回音儿的;如果皇帝觉得应该处理一下,比如告状什么的,一般会打给相关部门去办。
雷被的案子涉及到淮南王,这属于敏感词汇,很快报到刘彻手里。
这份上书的内容很蹊跷,雷被在里边说他想从军去打匈奴,淮南王却横加阻拦,他是从淮南国逃到长安来诉冤的。
任何人想从军都可以来长安报名,这是刘彻亲手签发的诏书,红头文,发往全国所有郡县诸侯。
当然这份诏书是有背景的,跟匈奴在打仗嘛。
我鼓励从军,你阻拦,这不跟我对着干吗?这个淮南王没毛病吧?
现在看好像是真有点毛病。
要查。
刘彻把案子打给廷尉署处理。
廷尉署把雷被传来问讯,基本上把本案来去了解差不多。
雷被和刘安的太子刘迁比剑,不慎误伤了他,致使刘迁怀恨在心。
雷被担心自己被刘迁杀掉,所以想离开淮南国,躲一躲。
雷被认为离开淮南国最好的借口就是去报名打匈奴,因为这是皇帝提倡和鼓励的,想来刘安不敢不放人。
但是刘迁已经提早给刘安打好了招呼,而这个刘安是个溺爱孩子的人,所以雷被被拦住了,意思就是,你伤了我儿子,就这么一走了之算什么道理。
并且撤了雷被的职,以示惩罚。
但也就如此了,刘安并非狠心之人,不是一定要杀了雷被怎样怎样。
但是雷被是担心自己这条命的,后来他找到机会潜逃出境,来到长安,上书自明。
雷被不指望别的,不指望长安能替他出气,他只想去从军打匈奴,他宁愿上战场也不想胆战心惊呆在淮南国。
案情调查报告送到刘彻手里。
这是涉及到诸侯的问题,刘彻肯定是不会盖过去的,一定要处理。
刘彻的指示很简单,你们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并且额外关照,特别安排了离淮南国很近的河南郡,给廷尉署跑腿儿。
人犯往来,传递文件,都是河南郡的事儿,廷尉署发号施令。
既然这个案子是淮南王阻止雷被从军,刘安有过错,最直接的当然就是把刘安抓来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