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第1页)
省)。
八月初二日,清招抚山东、河南等处右侍郎王鳌永向清廷奏报:&ldo;原
任监军兵部职方司主事凌才猷博大,动合机宜,招抚两河事本官一力肩承,
祈量改兵垣职衔,以便行事。
&rdo;同月十三日多尔衮令旨批准&ldo;凌改授兵科
给事中&rdo;2。
八月二十九日凌给清廷上疏,年号称顺治元年,用的却是明朝
授予的原衔和汉字官印3;到九月十二日,他改用清廷授予的&ldo;招抚河南等处
1张怡《闻续笔》卷一。
1乾隆五十年《济宁直隶州志》卷三十一,艺文。
2《顺治元年八月吏曹奏章》,见罗振玉《清初史料丛编》。
3见《明清档案》第一册,a1‐120号。
地方兵科给事中&rdo;官衔,上铃满汉合璧关防4。
与此同时他又给南明弘光朝廷
不断报告军情1。
后来清军南下,凌才恍然大悟,坚决反清,在河南归德府
被杀2。
他在那段时间里忽清忽明、亦清亦明的异常表现并不是他本人想左右
逢源,而是深受弘光君臣奉行的&ldo;联虏平寇&rdo;政策的影响。
甲申九月十一日,
弘光朝廷&ldo;命巡按御史凌便宜联络北直、河南乡绅义士&rdo;,凌上言道:
&ldo;方今贼势犹张,东师渐进。
然使彼独任其劳,而我安享其逸,恐亦无以服
彼心而伸我论。
为今日计,或暂假便宜,权通北好,合兵讨贼。
名为西伐,
实作东防。
俟逆贼已平,国势已立,然后徐图处置。
若一与之抗,不惟兵力
不支,万一弃好引仇,并力南向,其祸必中江淮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