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第1页)
我不服气:&ldo;可是出道这么久,我还从来没有打过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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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那倒也是,你好像特别适合玉人这一行,做什么都比别人事半功倍,去年北京拍卖会,卖得的玉价比我们预计的高出一倍来。
又到春天了,要不要再去北京走一趟?&rdo;
&ldo;不,不去。
&rdo;我立刻惶恐地叫起来。
爸爸安慰地拍拍我的头:&ldo;你这孩子,一提北京就是这么副魂不守舍的样子,不去就不去吧。
哎,都是上次去北京,王朝秦经理那宗案子把你吓坏了,连北京都讨厌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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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低下头,心中酸楚不已。
不,不是讨厌,而恰恰相反,是我太爱北京了,爱到怕。
一年了,整整一年过去,可是,我从未忘记过北京,一分一秒也不曾忘记过。
记忆,是我最大的敌人,是痛苦的根。
离开北京前,我曾到圆明园再次召唤吴应熊的鬼魂相见,问他,回台湾后还可不可以再见到他。
他说,幽明异路,常见面有悖天数,如果不是万不得已,还是少使用超能力的好。
我黯然,心中十分不舍。
他又说,虽然今生今世我都不可能也不可以再见张楚,可是,我和他之间,始终会彼此感知,正和了那句古诗: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我更加黯然,这样子只会更惨。
如果真能无知无觉,或许可以更快乐一点。
走的那天,宋词元歌苏君小李全体出动,浩浩荡荡到机场为我送行。
宋词穿了件白底的绣花旗袍,我第一次看到她穿旗袍,说不出的优雅端庄,简直是风华绝代的,一个不折不扣的十四格格;相形之下,元歌的最新款夏奈尔套装反而稀松平常,不过反正再艳丽夸张的衣服穿在她身上也都是可有可无,永远比不过她表情的生动灵活,千变万化。
哦,我真是不舍得她们。
元歌和我抱了再抱,宋词却只是凤目含泪,中途她接了一个电话,忽然拉起我的手,说:&ldo;这里来。
&rdo;她将我带至大堂中央,央求我:&ldo;笑一笑,好吗?&rdo;
&ldo;你要拍照?&rdo;我莫名其妙地笑一笑,面孔是僵硬的。
我把那只刻不离身的木灯笼从行李中取出来,交给宋词,&ldo;如果张楚来找你,就替我还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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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是五月了,乍暖还寒的天气,欲哭无泪的心。
我绝情地道别:&ldo;我不会再回北京来,也不会跟你们通信,你们,也请不要再找我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