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第2页)
以此君之书与上文所记英政府之宣言并观之,甚耐人寻味也。
上记之自署&ldo;深信英国非图私利者&rdo;之投书,余作一书答之。
彼见吾书,亦以书见寄。
其真姓名为claudehvalente,自言&ldo;为德国人,生长柏林。
此书本意冷嘲英人之假仁假义,每语后皆系以疑问符号(?),记者不察,载其书而删其疑问号,故其语意,不类冷讽&rdo;。
此人自言热心于此战事之德奥突华一方面,欲与余交换意见。
不知余虽不信英人之伪善,亦非联德派之流也。
(四月一日)
二八、一九一四年纽约一省之选举用费
(三月廿九日)
《纽约时报》调查纽约一省去秋全省选举所费金钱,列表记之,其数乃达四百万以上,可谓骇人听闻矣!
纽约省法:凡选举候选人,无论当选与否,皆须于选举完毕以后,以本届选举所费用,列表呈报所属选举官吏,故能有此表也:
共和政治,乃最糜费之政体,用财无节,又无良善之监督机关,则其祸尤烈。
纽约省政治之腐败,全国所共晓,今之士夫力求改革,已为今善于昔矣。
今日急务为一&ldo;短票&rdo;(shortballot)。
短票者,仅择全省最重要之官职,如总督之类,令省民选举之,余职则归之委任。
二九、日本要求二十一条全文
(四月一日)
日本第一次提出之条款
第一号
日本国政府及中国政府互愿维持东亚全局之平和,并期将现在两国会友好善邻之关系益加巩固,兹议定条款如左:
第一款中国政府允诺,日后日本国政府拟向德国政府协定之所有德国关于山东省依据各约或其他关系,对中国政府享有一切权利利益让与等项处分,概行承认。
第二款中国政府允诺,凡山东省内并其沿海一带土地及岛屿,无论何项名目,概不让与或租与他国。
第三款中国政府允准日本国建造由烟台或龙口接连胶济路线之铁路。
第四款中国政府允诺,为外国人居住贸易起见,从速自开山东省内各主要城市,作为商埠。
其应开地方,另行协定。
第二号
日本国政府及中国政府,因中国向认日本国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享有优越地位,兹议定条款如左:
第一款两订约国互相约定,将旅顺、大连租借期限,并南满洲及安奉两铁路期限,均展至九十九年为期。
第二款日本国臣民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为盖造商工业应用之房厂,或为耕作,可得其须要土地之租借权或所有权。
第三款日本国臣民得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任使居住权,并经营商工业等各项生意。
第四款中国政府允将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各矿开采权许与日本国臣民。
至于拟开各矿,另行商订。
第五款中国政府应允,关于左开各项,先经日本国政府同意而后办理:
(一)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允准他国人建造铁路或为造铁路向他国借用款项之时。
(二)将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各项税课作抵由他国借款之时。
第六款中国政府允诺,如中国政府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聘用政治财政军事各顾问教习,必须先向日本政府商议。
第七款中国政府允将吉长铁路管理经营事宜委任日本国政府,其年限自本约画押之日起,以九十九年为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