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第1页)
&ldo;汉卿、恭之、异之、瑞祥、仆民、民仆、共之等等,大约有十几个吧!
&rdo;
&ldo;你为什么有这么多的化名、别名?有什么真实目的?&rdo;
&ldo;这都是过去的事情,哪存在什么目的?&rdo;
&ldo;你是否心怀不满,阴谋反叛过去?&rdo;
&ldo;没有!
我都离开部队,准备出国学习了,哪有什么拖枪的想法。
&rdo;
&ldo;你与胡景陶密谋,与刘骥通信,又怎么解释?&rdo;
&ldo;我与胡的会晤是经中央批准的,与刘骥的信件大多是宁暴以前的,怎么能用到现在呢?后来的信我也全交给肖劲光政委看过了。
&rdo;
……
第二个被押上来的是黄中岳。
&ldo;你们是否在九堡召开拖枪会议,阴谋反叛过去?&rdo;
&ldo;纯粹是无稽之谈!
我们只不过是发发牢骚而已,我只说了些风凉话。
&rdo;
&ldo;什么风凉话?&rdo;
&ldo;我说……,苏区有四多,演讲台多、标语多、口号多、没有顶的房子多。
就这些,难道这也算是反革命吗?&rdo;
&ldo;你是拒不承认啦,那么你在漳州做便衣干什么?&rdo;
&ldo;那是下面的同志给我做的,也是军事上的需要。
我要是想开小差或者拖队伍,还怕找不到一件便衣。
&rdo;
……
八月四日,苏区最高法院完全同意原告机关的诉讼意见,抓住季、黄等一些还没有构成事实的问题,最后判决如下:
判决季振同、黄中岳、肖世俊、张少宜、牛冠甫、高达夫、李聘卿、刘佐华八人执行枪决,并处没收他们的一切财产。
蔡佩玉监禁五年,此判决是最后的,无上诉权。
当这一判决送达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批准时,毛泽东和项英及时把住了关,没有同意。
他们一致认为判决过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