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第1页)
朝阳内外寻刘瑾(2)
刘瑾发明官吏罚米法。
所谓罚米法,就是对因公失误的官员罚一定数目的米谷。
刘瑾此法,一是讨好视财如命的武宗,二是借机打击报复反对他的官员。
如刘瑾以前户部遗失文册为由,罚韩文米一千石,并运输到大同。
韩文清廉自守,被逼得倾家荡产。
刘瑾更是利用特务机构刺探官员的隐私。
在东厂、西厂外,他新设内行厂,自领之。
内行厂缉查的范围极广,就连东厂、西厂亦在侦缉范畴之内,朝中官员的一举一动都在监视中。
阁臣王鏊,为人正直,但对刘瑾的横行无计可施,退朝后常独自叹息。
一日,刘瑾突然问他身居高位为何常常叹息。
王鏊才知道身边有刘瑾的密探,自己已为刘瑾所不容,遂乞休归乡。
正德三年(1508年)六月某日退朝之时,有人在御道上发现一叠文册,原来是一封历数刘瑾不法事的匿名信。
刘瑾盛怒,尽留百官跪于奉天门前。
时值盛夏,烈日当空,天气燥热,先后有十余人晕倒。
太监李荣趁刘瑾入内休息,偷偷把冰镇的瓜分给大臣们吃。
太监黄伟实在看不下去了,对百官说:&ldo;这匿名书所说的事是为国为民,上书的人自己承认也不失为好汉,为何要牵累他人?&rdo;刘瑾听到这一语双关的话更加生气,当日就将黄伟逐往南京。
直至傍晚,仍无人承认,刘瑾将五品以下的官员下镇抚司诏狱严加究问。
后来此事不了了之,只是可怜刑部主事等三人因饥渴酷暑暴死。
刘瑾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巨贪。
权重之后,他大肆收受贿赂,甚至公然索贿。
最初受贿额不过几百两,后来多者达到数万两。
当时地方官员入京觐见皇帝,必先持重金谒见刘瑾。
为官清廉者,无奈只好贷款于富豪之家,时人美其名曰&ldo;京债&rdo;。
谁会想到,受贿无数的刘瑾会演出一场拒贿的好戏。
正德四年(1509年),监察御史欧阳云、工科给事中吴仪回京,例送刘瑾重金。
然而刘瑾不但拒收,还借此将二人贬黜为民。
难道是刘瑾洗心革面,不再受贿了吗?原来刘瑾听从其军师‐‐吏部侍郎张綵的意见,拒贿以掩其贪声。
说白了,就是不要把丑事做得太露骨了,还要捞些好名声。
当然这只是掩人耳目的手段。
刘瑾事败后,其家产有数亿两之巨,可抵明政府数年的财政。
在刘瑾权盛时,正直的朝臣在暗中等待时机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