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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结果出乎我的意料。
也不知道是我昨天和汉尼拔说的那番话让他想明白了一些东西,还是他忽然联系我们,原本就存了让米莎和别的人交流的想法。
总之,我们在巴黎度过了很愉快的一段时间。
八月的时候,汉尼拔带着米莎回了英国。
后来米莎和我通信的时候告知我,她已经在伦敦的公立高中上学。
虽然之前汉尼拔一直将米莎留在身边,可是该教米莎的还是没有落下。
是以,米莎的外表只有十三四岁,但实则,她已经学完了高中所有的课程。
就是透过这薄薄的信纸,我都能感受到她字里行间的喜悦。
看到米莎的微笑,汉尼拔再舍不得,也不能将米莎套牢在自己的一丈之内了吧?
漫漫无期的岁月真是无聊的紧。
我与莱斯特开始周游世界。
这曾经也算是身为人类的我的一个梦想。
对,是那种可能一辈子都无法实现的梦想。
但如今真的做到了,我反而渴望一个落地生根的地方。
这种渴望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发深刻。
但20世纪七十年代,我们还逗留在美国。
因为莱斯特在这里开始了人生中的新乐章。
他在舞台绽放他的魅力,那俊美无俦的外表,还有悦耳迷人的声音让他很快风靡全美国。
几乎是一夜之间,全美国人民都知道了“王子”
——不错,这正是莱斯特的艺名。
纵是他告诉别人的所谓真名也变成了“莱斯特·德·瓦卢瓦”
。
而原本王子之前也不该加一个“brat”
,只是他行事全凭喜恶。
自打莱斯特“出道”
后,就宣称自己是“名草有主”
的人,而那“主”
指的就是我,各大媒体也对我的身份很感兴趣,只是敢调查我的人基本都被莱斯特解决了,所以我的生活几乎没受到太大的影响……他这份率性而为也成了他独树一帜的闪耀性格。
久而久之,那些热爱他的粉丝就开始在叫他“”
,哦,毫无疑问的,这是对他的爱称。
而成就这爱称,不得不说也有我的功劳。
我自然也去过几次他的演唱会。
看着他在舞台上,如同一个帝国的王者,操纵着一切,享受着别人对他的仰望。
这样傲慢自大的他,却是那么耀眼,浑身的光芒令人不敢直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