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第1页)
(56)康熙六年《陕西通志》卷三一,《杂记?盗贼附》。
(57)阎尔梅说过,&ldo;寇起山陕之初,各携其妻孥、亲戚置营中&rdo;,见《阎古古全集》卷六,《流寇议》。
(58)《怀陵流寇始终录》卷一。
第三章起义初期明政府的对策和义军主力转入山西
第一节杨鹤主抚政策的失败
当农民起义的火焰刚刚点燃的时候,明朝在陕西的地方官员,唯恐这把火烧到自己身上,耽心朝廷追查责任,会受到严厉制裁。
同时又幻想来年夏收之后,为饥寒所迫的起义农民将会自动解散回乡。
于是,他们采取鸵鸟政策,禁止各府县报告&ldo;变乱&rdo;的消息。
崇祯初年任陕西巡抚的胡廷宴,每逢州县以&ldo;盗贼&rdo;事上报,就不问情由地把来人打一顿板子,说道:&ldo;此饥氓也,掠至明春后自定耳。
&rdo;1然而,纸是包不住火的,农民起义的声势一天比一天高涨,地方官再也无法掩盖了,只好硬着头皮向朝廷报告。
兵部奉旨查核时,地方官又互相推诿。
陕西巡抚胡廷宴说是延绥巡抚岳和声管辖的边兵作乱,岳和声又说是陕西内地的饥民为&ldo;盗&rdo;。
陕西巡按御史吴焕在疏中则各打五十大板,说:&ldo;盗发于白水之七月,则边贼少而土贼多。
今年报盗皆骑锐,动至七八千人。
则两抚之推诿隐讳,实酿之也。
&rdo;2不久,岳和声病死,胡廷宴罢斥;改以刘广生巡抚陕西,张梦鲸巡抚延绥。
这时陕北的农民起义已经初具规模了。
在如何处置业已揭竿而起的农民问题上,明朝廷和地方官员总的来说,都主张剿抚并用,但究竟以剿为主还是以抚为主,就常常出现意见分歧。
崇祯二年二月,明陕西三边总督武之望病死,朱由检任命左副都御史杨鹤接替。
杨鹤抵任以后,看到陕西各地的灾荒十分严重,无衣无食的饥民千百成群地加入到起义队伍中去,使他所部署的军事追剿收效甚微,官军疲于奔命,起义农民却有增无已。
他感到光靠军事手段解决不了面对的社会问题。
另一方面,崇祯二年底奉诏抽调大批精锐开赴京畿勤王,又使他深感兵力不足,穷于应付。
在这种捉襟见肘的情况下,杨鹤提出了招抚为主、追剿为辅的方针。
崇祯四年正月,他在疏中指出,&ldo;盗贼&rdo;之起,&ldo;总因饥荒之极,民不聊生。
&rdo;采用剿的办法需要调集大军,&ldo;行粮犒赏,所费不赀&rdo;,结果仍然是&ldo;诛不胜诛&rdo;,&ldo;屡剿而屡不定&rdo;。
采取招抚的办法要想真正取得效果,也必需由政府拨款帮助农民度过难关。
他说:&ldo;盖解而散,散而复聚,犹弗散也。
必实实赈济,使之糊口有资,而后谓之真解散。
解散之后尚须安插,必实实给与牛种,使之归农复业,而后谓之真安插。
如是则贼有生之乐,无死之心,自必帖然就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