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页(第1页)
他应该见到订婚照了吧?虽然妆画的已经不像她本人了,反而像个人偶。
但还是美的,缺少灵魂而已。
她记得高三时候,班级里转学过来一个帅哥,转过来三天就约她周末去图书馆,说买书让学习委员帮忙参谋。
盛长庚曾经非常喜欢一部漫画,夏目友人帐。
她理想中的伴侣就是主人翁夏目贵志的样子,经历磨难不失本性,品性如玉,谦谦君子。
她活到现在,遇到过两个人,接近了她心中理想型的样子。
好吧,必须承认她所谓的理想型依旧只看脸,阳光,干净,笑起来特别暖。
其中一个九十分,是后来出现的姜思远。
当年的转学生,起码有六十分。
她想赴约,但不了解对方,稍稍不大放心,就让盛长赫送她去。
盛长赫不仅拒绝了,还冷冷打击她:“你就长了一副唾手可得的样子,约你是觉得能上你,你还巴巴去赴约。”
一个高中生,说的这是人话吗?但盛长赫成熟的早,初中就被她撞到过打啵,她都能撞到,那学校看到的人肯定就不是一个两个了,只不过他俩双胞胎,别人不好意思在她跟前议论他,但肯定少不了背对着她,大肆八卦。
这个有钱的小孽障。
盛长庚气的一宿没睡着觉,第二天以身体不适为由拒绝了对方。
但她一个周末都不开心,偷偷拔了盛长赫的自行车气门芯,周一还跟雨晴吐槽她弟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雨晴没有附和她,反而对她说:“长庚,你真的是艳丽四射那一挂的,五官大气,明媚张扬,这长相确实一眼惊艳,但又不高冷,感觉很好接触,你真的非常适合聚光灯下,考虑去娱乐圈吗?感觉你会很吃香的。”
盛长庚:“……”
这话怎么深究起来和盛长赫说的意思差不离?漂亮且容易。
要一个人去美国见陌生人,换成谁都会紧张,尤其她还拥有这么不高冷的美艳。
她翻来覆去睡不着,又去看他是否回复了。
……并没有。
……看来,自己真的不是他的菜。
那就放心了。
可以去美国找他,顺便住他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