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第1页)
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同样,也很难找到一个集杀人、放火、投毒、盗窃、抢劫、绑架、敲诈于一身的十恶不赦的全能型坏人。
刘虎唯一参与的一起伤害案,被动地卷入了朋友和他人之间的纠纷,将诈骗者砍伤,这又表明他是一个义气用事,头脑简单,做事冲动不考虑后果,鲜明个性的人。
他能够以死来表明自己的无辜,却又不肯承认这起凶杀案,这样狡猾、做作的疑凶表演这场荒诞的闹剧也是前所未闻。
如何才能打开突破口呢?我面临的是一场艰巨的拉锯战。
诉讼的主要任务是运用证据,通过证明的方法来确认案件的真实情况,而证人证言是各类诉讼案件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证据。
本案中几名证人与刘虎素不相识,没有亲属关系,没有利益、恩怨冲突,没有不良动机,法庭会完全采纳他们的证词。
我决定再次传唤几名关键证人,对案发经过进行描述。
第一个报警的那对母女很是配合,从郊区开车赶到市里,给我讲述了案发经过:当晚11点多,途经黑牛城道时,发现前方有起轻微的车祸,两辆车发生轻微的擦刮,停在路边解决事故,开车慢慢经过车祸现场,发现前方四十多米远的便道上,一名男子骑在倒地的一名女子身上,因为天黑路灯也暗,我下意识的闪了下车灯,命了下笛,该男子起身逃跑,消失在夜幕中。
看到那名女子似乎还能坐起来,我便没有停留,也不知道她是否受伤,便打了电话报警继续开车离去。
询问她不到十岁的女儿,女儿则肯定的告诉我,就是那个胳膊上有老虎的男子。
我继续问这母女,是否亲眼看到那个男子的相貌,与警方提供的刘虎照片一致。
小女孩再次看了那照片,看到那虎的纹身便厌恶的扭过头去,母亲则表示应该就是他,但当晚天黑,没有看清面貌和那纹身,不过从身材,体型,着装来看就是他,同样款式的深色裤子,浅色上衣。
未成年人只要在其明辩范围内所作的证言应是有效证言,这小女孩的描述将刘虎置于不利的地位。
看夜的老大爷以及阳台上乘凉的男子均从警方的提供的多名嫌疑人照片中,一下子认出了刘虎。
老大爷表示案发当晚他亲眼看到一名男子从那女子身边逃跑,不过没有看到他刺杀女子那一幕。
阳台目击者则表示看到了那名男子刺杀的全过程。
而那名亲眼见到嫌疑人行凶的路人,非常肯定地告诉我案犯眉骨上有块刀疤,这与刘虎的左眉头上方的刀疤不谋而合。
我不放心,再次强调:是否肯定看到眉头有伤疤的男子正在行凶,他异常肯定的说,的确看到了眉头有伤疤的男子在刺杀一名倒地的妇女,不过他看到的是刺杀刚发生那一刻,因为胆怯,而转身溜走躲进楼群,后面的情况并不清楚。
再有现场遗留的指纹,这些确凿的证据,令他无法抵赖。
两天后,刘虎经过治疗,头部伤口已经无碍,我第二次提审他。
刘虎始终一言不发,低头摆弄着肿胀的脚踝,看到这,我让狱警打开他的脚镣。
他疑惑的看着我,不知道我要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