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第2页)
庞德是个很有同情心的人,实际上,他是集中营里的幸存者——我们最后删减了一些篇幅——给他增添了几分神秘感。
我喜欢他的日耳曼风度,尤其是他对待自己的作品《犯罪调查全景》的痴迷。
这本书之后也成为一个经常出现的人物标志。
故事背景设置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这也让整部小说的节奏更加舒缓:没有手机、电脑、取证,也没有即时通信。
我觉得书稿还有不足之处。
他的写作有时候太过讨巧了,感觉好像是在刻意营造一种效果,而不是老老实实地讲故事。
可当我读到尾声,我已经决定要将它出版,这也是我为三叶草图书公司签下的第一本书。
然后,我见到了作者。
我不喜欢他。
我很抱歉这么说,但他给我的第一印象是有些高冷。
你一定在书的勒口上见过他的照片——瘦削的脸颊、精心修剪的银发、戴着圆形镜片的金属框架眼镜。
在电视机前或是收音机里,他总是可以谈笑风生,有种从容不迫的魅力。
可他当时完全不是。
那时他身材虚胖,有些超重,西装袖子上沾着粉笔灰。
他曾经动辄咄咄逼人,又急于取悦别人。
他直言不讳地告诉我,他想成为一名作家,出版自己的作品;但是当这一天终于到来,他却几乎没有流露丝毫热情。
我看不透他。
当我提出,希望他可以对书稿做一些修改的时候,他的愤怒之情溢于言表。
他是我见过的最不懂幽默的那类人。
后来,凯蒂告诉我,他从不招孩子们喜欢,我想我知道原因。
尽管如此,我不得不说,我也没有给他留下什么好的第一印象,有些会面就是如此。
我们在一家环境优雅的餐厅安排了午餐——我、他,还有查尔斯。
那天大雨滂沱,毫不夸张地说,真的是倾盆而下。
我在城里的另一头开会,出租车一直没到,于是我不得不穿着高跟鞋跑了半英里。
我迟到了,头发湿答答地贴在脸上。
我的衬衫湿透了,透出里面的胸衣。
我落座的时候还打翻了一杯酒。
我的烟瘾犯了,很想抽根烟,这让我整个人显得有些急躁。
我记得我们因为书中某个部分还争执了几句,实在可笑。
他把所有嫌疑人都聚集在图书馆里,我只是觉得这个情节设置太老套了,但实际上那不是聊这件事的合适时机。
后来,查尔斯很生我的气,他生气没有错。
我们有可能因此损失一位作者,很多其他出版商都会有兴趣签下这本书,特别是他承诺可以签下整个系列。
事实上,查尔斯接替了我的工作,当天大部分谈话都是由他来负责,结果就是,艾伦成了他的作者;也就是说,所有大大小小的图书节都是查尔斯去参加——爱丁堡国际图书节、海伊文学节[1]、牛津文学节、切尔滕纳姆文学节。
查尔斯有人脉,而我负责出书。
我全程通过一款实用便捷的软件编辑加工稿件,这意味着我们甚至不需要面对面交流。
想起来很可笑,我和他一起工作了十一年,却从没去过他家里:这有些不公平,毕竟我付出了那么多辛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