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第2页)
我有黯扫兴,我希望她会留下来吃饭。
又有点羡慕她的男朋友,他可以常常见要她。
我想快点长大,如果我今年也廿多岁就好了。
我刚想回房间,看见茶几上面放着一只打火机。
她忘了带走她的打火机。
我拾在手中,要追出去,一想,改变了主意。
我把打火机拿在手中,那是一只银登希尔。
当时尚不大流行登希尔打火机,年轻女孩子尤其少用。
我回到房间,把打火机深深的藏在抽屉里。
我不能解释这个举止,但我想留下她一样东西,因为我还没有可能留下她的人。
之后。
之后我的日子是平常不过的。
我终于长大了。
中学一年年的升级,没多久就毕业,再读预*。
我开始有女朋友了。
但是当我快接近廿岁的时候,我却常常想起玫瑰。
我只见过她一面。
但是但丁见过庇亚曲丝几次呢。
我常想:我终于长大了,我终于有二十多岁了。
玫瑰呢?我现在可以与她说话了吧?六年前我只叫过她一声“玫瑰阿姨”
,六年后我有资格与她攀谈了吧?她今年该廿六岁了。
廿六岁的玫瑰最什么样子的?
我认识了很多年龄相仿的女孩子。
但是她们都普通,她们没有六年前玫瑰的风姿。
我永远忘不了玫瑰那个突然展颜的笑,她膀子皮肤上那一抹红。
她那只银子的打火机,仍在我抽屉里,这时候,人人手里都有一只登希尔了。
我过着我平常的日子。
六年内我长高了六寸,我吃得不多,所以不胖。
我不再为我的卷发烦恼,因为有女孩子喜欢卷发。
我每隔一天要刮一次胡髭。
我的功课相当好。
明年我会到英国去读大学。
我还没有要好的女朋友,但一点也不愁。
父母与我的关系很好,我尴尬年龄已过了。
当然妈妈会笑着跟朋友说:“家明这孩子呀,人人都说清秀。
头发又留得这么长,又爱穿长袖子衬衫,手腕上套只银手镯,远看就像个女孩子。”
这么多朋友,就是不见玫瑰再出现。
兰姨只是来拜年,坐一下就走,我根本没有机会问:“喂!
玫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