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第2页)
10月15日,根据政府法令建立了&ldo;地产抵押银行&rdo;,11月15日起发行&ldo;地产抵押马克&rdo;,该货币以全部农业可耕地和工业资产作基础,与战前马克或金马克等值,即1美元等于42地产抵押马克,或1万亿纸马克兑换1地产抵押马克。
为了避免发生新的通货膨胀,政府规定地产抵押马克的最高发行量为32亿马克,其中政府贷款额限制在12亿之内。
但是,在地产抵押
马克发行初期,币值仍不稳定,直到1924年4月道威斯计划提出后,才稳定下来。
斯特雷泽曼政府几次要求同法国政府直接谈判,均遭法国拒绝,于是支持煤业辛迪加同法比等谈判。
11月23日,双方签订协定,煤业辛迪加重新开始向协约国交付煤炭。
鲁尔危机暂告缓和。
《道威斯计划》
为了防止德国经济的彻底崩溃,寻求解决德国赔偿问题的新途径,1923
年11月30日赔偿委员会决定成立两个专家委员会,由美、英、法、意、比五国代表组成。
第一委员会负责研究稳定德国货币和平衡德国预算问题,由美国芝加哥摩根银行经理道威斯任主席,故也称道威斯委员会。
第二委员会负责研究德国外流资本数目及追回的途径,由英国金融家麦克纳任主席。
1924年1月,两个专家委员会开始工作。
德国国家银行总裁沙赫特作为德方代表参加有关会议。
同年4月9日,道威斯委员会拟定一项解决赔款问题的计划,即《道威斯计划》。
4月16日,德国政府通知赔偿委员会,认为专家们提出的计划是一个可以接受的谈判基础。
同时,斯特雷泽曼接连发表文章和演说,表示德国必须首先重新恢复国际信誉,大量吸收美英资本,用以复兴经济,同时以局部让步来创造条件,以便能够重新采取政治行动。
从
1924年7月16日到8月5日,英、法、意、比、日等债权国召开伦敦会议,
讨论批准道威斯计划的事宜。
尽管德国政府多次强烈要求与会,还是遭到与会各国的拒绝。
直到会议基本达成协议后,德国代表团才被准于8月5日前往伦敦,参加后续会议。
伦敦会议批准了道威斯计划,还通过了有关决议案。
道威斯计划及伦敦会议决议案规定:
1在德国国家银行之外,另设资本为4亿金马克的&ldo;兑换银行&rdo;,负责发行新币和收回业已丧失信用的旧币。
新币与&ldo;地产抵押马克&rdo;等值,40%以黄金或外汇为担保,余数以贸易期票为后盾。
同时规定把德国国家银行体系和全部货币流通业务置于协约国特设机构的管理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