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第1页)
王安石只好把一肚子气出在东明知县身上。
他说:这个知县也太不像话。
自己的问题不去解决,却往上面推。
如果天下人都像这样,动不动就进京拦驾击鼓,聚众闹事,那还成何体统!
治百姓就该动真格的,不能示以姑息。
[39]
看来,他还是不肯检讨自己。
那么,激怒了东明县民的,又是什么呢?
免役法。
前面说过,免役是王安石最得意,司马光最痛恨,苏轼认为修正后可以保留的新法,核心则是差役的货币化。
货币化的好处第一章已经讲过,道理则如苏轼所说,出钱的不用出力,出力的不用出钱,天经地义,各得其所。
[40]
请问,这有什么不好呢?
至于东明县民闹事,则是因为司农寺负责人邓绾和曾布胡来。
我们知道,差役货币化有个交多少钱的问题,数额则由县里按照财产的多少定出等级,邓绾和曾布却以司农寺的名义另设标准。
民众该交的钱变多了,当然要上访。
这么说,错误出在执行环节,政策是没问题的?
当然有。
因为此法名为免役,其实劳役没免,只是改成交钱。
钱这玩意,难道可以从天上掉下来?而且正如司马光所说,农民手里并没有钱,就连地主也没多少现金。
要交免役钱,只能卖粮。
大家都卖粮,粮价就会跌。
但是官府不管这些,催款如催命。
逼急了,就只好卖房卖地卖耕牛。
[41]
请问,这是利民还是祸民?
不过认真说来,这只是技术问题。
解决的办法,则是由民众自由选择,愿意出钱的出钱,愿意出力的出力,差役法和免役法并存。
倘能如此,改革也不至于一败涂地。
[42]
可惜,王安石还有保甲法。
保甲法的立法精神,是对农民进行军事化管理。
王安石规定:十家为保,五十家为大保,十大保为都保。
每家每户两个男孩选一人为保丁,参加军事训练;大保每天晚上轮流派出五人,在保内巡逻。
看清楚了吧?实行差役法时,农民要到官府当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