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第1页)
“也许他们有自己的苦衷。”
男人不可思议地看了乔一眼,“你一定不是本地人。
你从哪来?”
为什么别人总会对他说这句话?他们怎么知道自己就不是本地人?看在老天的份上,他才说了两句话。
“德墨忒尔。
您是怎么知道的?”
“啊哈,职业习惯而已,别介意。”
男人对乔伸出手,“雷诺德,是个侦探。”
“乔纳森,幸会。”
乔握住对方的手,摇了几下,然后发现自己忘了摘掉手套。
几年前乔曾经读过一本礼仪相关的书,上面详细描述了如何使人显得更加优雅得体的办法。
脱帽鞠躬和摘掉手套握手是乔印象最深刻的两个方法。
前者么,除了工作时必要的伪装,乔很少戴帽子——那会将他的脸显得更小,虽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但乔总觉得这有损他的男子气概;至于手套,乔倒是经常戴。
不是说有多喜欢,只是戴手套会使他的工作变得方便些。
干杀手这一行,为了避免每次都要费时费力地擦去现场的指纹,有些人喜欢磨去自己的指纹。
乔没这么干过。
他算不上热爱自己的工作,自然不会为此而赔上手指。
打扫现场确实麻烦,但还可以忍受,何况有时工作期间还可以戴手套,所以何必让自己的手指遭罪呢?
乔不动声色地收回手。
对方是个侦探,不管这是真是假,他聪明或者不聪明,乔都不打算讲究什么礼仪。
“不瞒你说,其实打一上车,我就注意到你了。”
“我惹上麻烦了吗?”
“暂时没有。
不过我对自己说,嘿,看看那个坐在一群猛兽中的可怜人,我得去帮帮他。
于是你瞧——我就坐过来了。”
男人抖了两下腿,很是得意地朝乔眨了眨眼睛。
哇哦,乔想到。
他不是没见过搭讪的人,准确地说,这样的情况还挺多的。
年轻时乔也曾有过一段轻狂时期,例如和英俊的空乘在卫生间里胡闹什么的,他不怀念这个,真的,一点都不——对于现在的他来说,有些过于刺激了。
只不过如此低劣的搭讪方式他从未见过。
“我的荣幸。”
最终,乔干巴巴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