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第2页)
他的生活,除了工作之外,还是工作。
从未出去游山玩水,过一天清闲的日子。
我觉得很不忍心,便背着他给买了一只大鱼缸,放养了几十条漂亮的金鱼,他见此十分高兴,每天早晚和休息日,总在鱼缸前观赏,从中获得休闲和享受。
后来,为了增加他的生活情趣和身体的适当运动,我从公安局弄来一张桌球台,一套球具。
他高兴极了,一有空就和我打桌球散心。
他对鱼缸和桌球那样欢喜,可见他并不是什么&ldo;怪圣人&rdo;,而是一位有血有肉也需要娱乐的普通人。
还有一次,我建议他周日到&ldo;百家俱乐部&rdo;去游玩一次。
那里湖光山色,绿草如茵,清静安谧。
他听后非常高兴地说:&ldo;通知那些有空的局、处长,大家一起去。
&rdo;我照办了。
那天,二十来个终日辛苦不堪的局、处长和他一起,在那美丽景色和闲静的环境中,在翠绿的草坪上谈心、散步,观赏花木,谈笑风生,还吃了一顿简单的午饭。
潘汉年在与沪上知名人士交往中,是严格按党的统战政策办事的。
既有团结,又有斗争。
在&ldo;有理、有利、有节&rdo;的原则斗争中求得更好的团结。
他懂得如何做好这些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他们一起贯彻落实党的各种政策法令,并通过他们在同行、朋友中扩大影响。
他平日从不指责他们,而是用极平静的态度和言语陈述利害,启发他们自觉地纠正失误,从而使上海解放初期的统战工作取得极大的成绩。
至今,这些人除了已经逝世者外,都坚定地跟着党走了几十年,成为各界的带头人或政府的高级官员。
当时有些别有用心的人指责他&ldo;右&rdo;、&ldo;跟资本家走&rdo;。
这完全是错误的。
举例来说,当时由于统战需要,经常召开人代会、协商会,吸收各界知名人士参加,共商市府大事,又吸收其中著名人士担任市府委员会的委员。
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又吸收一些知名人士与党的干部组成反革命案件审查委员会,共同对案件进行最后审决。
每一案件都事先经过&ldo;三长&rdo;(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共同审批量刑,并送军管会秘书处政法科会审,再经三级分审定案。
无期徒刑以上的都由潘汉年最后审批。
虽然要经过这许多程序,但由于都能实行&ldo;公文不过夜&rdo;而能及时送到反革命案审查委员会进行集体讨论决定。
凡讨论中有少数案件被一致认为&ldo;过轻&rdo;或&ldo;过重&rdo;的,潘汉年在最后定夺时,对提得合理合法并不违反原则的,一般都接受他们的建议改判,以资更好地鼓励、团结他们,使他们感到不存在&ldo;空职&rdo;而是&ldo;实务&rdo;。
其中也有斗争。
本市某著名纺织集团的人事科长黄龙华,因长期利用职权敲诈勒索,并奸淫不少求职女工而被判死刑。
案件在审查委员会讨论时,该纺织集团资方也是审查委员,建议从宽处理,引起争论。
会后,我们向潘汉年汇报,他指示组织一个黄龙华罪行调查委员会,让事实说话。
当委员们到厂里调查时,工人们群情激昂,许多女工们悲愤哭诉,委员们都深受教育,该资方也深受教育,不断自言自语地说:&ldo;真是民愤大,该杀!该杀!&rdo;会后意见完全一致,执行枪决。
事后,潘汉年和这位委员就像没有发生过此事似的照样和他友好往来,合作共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