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第1页)
那时候他老是追着邻家的一个小姑娘玩。
那个小姑娘名叫吴梦婷,现在也长大了,成了周浅的女朋友,长得那叫一个水灵。
而我,到现在一把年纪了还在打光棍,哎,说多了都是泪。
周浅从小就喜欢看书,特别是侦探类的书。
在别的小孩还喜欢看童话故事的年纪,他就把整套福尔摩斯给读完了。
周浅视福尔摩斯为偶像,立志长大后也要当个神探。
但是现实是残酷的,他的理想活生生地被姑姑给扼杀了。
姑姑觉得周浅太飘,逼着他读了经济。
周浅也没有很气馁,他跟我说,读经济也不错,毕业了多赚钱,到时候开家侦探事务所。
其实我小时候就觉得周浅挺有成为名侦探的天赋的,这个从很多事情上都可以看出来。
我就选其中一件说说吧。
具体时间我已经记不大清了,大概是十年前吧。
周浅那时十二三岁,那次放假我去姑姑家玩,姑父买了个诺基亚的手机。
那时候农村很少有人用过手机,我和周浅就抢着玩,玩手机里面的小游戏,贪吃蛇之类的。
玩了大半天,没电了,正好姑姑叫吃晚饭,我们把手机往床上一扔,就下楼吃饭了。
等吃完饭上楼,手机却不见了。
打打电话是关机状态。
当时手机可是贵重物品,大人们急的不行,将楼上都翻遍了,还是没找到。
因为村子里刚闹过小偷,大人们就怀疑是一家人在院子里吃晚饭的时候被小偷从后门溜进来给偷走了。
我跟周浅弄丢了手机,姑姑他们虽然没怪我们,但我当时也挺难过的。
但是周浅却很淡定。
在发现手机不见时,他就很淡定,并没有一般孩子那种犯了错事的那种不安的神情,有的是一种一直在思索什么的神情。
那是我第一次发现周浅侦探推理方面的天赋。
因为过了一个晚上,到第二天早上我起床的时候,周浅就已经把手机找回来了。
事实上,手机的确是被偷了,但那个小偷不是人,而是狗。
周浅家养了一只狗,名叫小贝,手机就是它偷的。
周浅后来跟我说,他当时觉得手机不见,不可能是家里进贼了。
姑父家是农村的那种房子,我们几个人在院子里吃饭,后门开着,小偷是有可能从后门进到屋内到二楼偷手机。
但有三个原因,让他否定了这个可能。
第一,当时天还没黑,小偷这时候进来偷东西,胆子也太大了些。
第二,下午下过雨,那时候村子里还没水泥路,家里若是进过贼,应该会留下泥泞的脚印之类的痕迹,但周浅说他仔细检查过,并没有发现可疑的脚印。
第三,没有听到小贝叫过。
小贝不是城市里现在的那种宠物狗,而是农村的土狗,见到生人就会叫的那种。
周浅说他注意到小贝没叫这一点的时候,看了小贝一眼,然后发现小贝躲在角落里,一副做了错事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