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第1页)
观右之请愿书,其措词半通不通。
似其人亦曾奔走于革命者,又似夙有神经病者。
记者阅之,忽起好奇心,特向各方面探访,终无识王昭箴之人。
但有某君谓当帝制时代,袁公子抱存氏喜古玩,极力罗致,而又不肯多出价金。
凡业古玩商者,每受势力之压迫,而致亏累。
其中闻有王某者,受累尤深,但不知王某是否即王昭箴其人耳。
记者按请愿书中有被权奸托人介绍购买拖累骗价等语,则王昭箴或即当日被迫之一人。
且因被迫受累,积忧成痫,亦未可知。
果尔,公子真害人不浅矣。
◎麻袋中之女尸
上海某晚八时许,有一身穿短衣年约三四十岁之某甲,雇坐黄包车。
车中随带麻袋一只,分量极重。
由老北门进城,声称往关帝庙地方。
迨行至红栏杆桥堍,甲命停车,付给车资。
当将麻袋取下,放在该处电杆木下。
讵甲四顾无人,即弃之而逸。
事为该处某铜作伙瞥见,留心察观良久,不见有人来取。
时交二鼓,巡更者亦至。
乃报告岗巡,协同念二铺地甲金茂,将麻袋拆开。
见系用破帐子包裹,内衬破席一条,并破单被一方。
被之内,乃女尸,头旁尚有西式枕头一个。
因死后多日,尸已发变,臭气四播。
尸之手足,均用麻绳扎成,如馄饨式,不觉大骇。
巡警以案关人命,立报二区第一分驻所,由杜金钊警佐谕饬该地甲投报地方厅禀请相验。
明日旁午,由林厅长委派楼检察官沈检验员等前往该处尸场相验。
楼君莅场后,当在四面参观一周,然后升坐。
由该地甲与巡警禀诉前情,楼君谕饬将该女尸取出。
先命解缚,而后如法检验。
良久,验得该女年约十六七岁。
上身虽则露体,然有白洋纱衫,套在身上,下着黑洋纱裤。
秃头赤足,头发蓬松,足长约四五寸。
当因死后多日,尸已变为青紫色,且已腐烂,秽气薰蒸。
周身并无别故,实系受伤后因病而死,大约尸属有意使人将尸抛弃所致。
楼君亲视无讹,填明尸格,判令由堂棺殓。
遗下麻袋等件,一并入棺。
楼君验毕,立即返厅,据情面林君,请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