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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你怎么知道十年前写《瞒天过海》的我,就是现在的‘与冰’?”
宋语冰依旧不解。
以一个作者的眼光来看,她对这部作品并不满意,觉得它行文太粗糙、剧情太过天马行空,所以从来没在任何场合,承认过《瞒天过海偷狗记》是“与冰”
的作品。
“很简单,因为你的文字没有改变。
你的断句习惯、你的常用形容词、还有你一直以来都偏爱的主人公类型。”
夏婵淡淡道,“我在接到《有风》这个剧本后,阅读了原作,然后我就认出了你。”
“……”
曾经,宋语冰一直以为读者通过文笔认出作者是一件很玄幻的事情。
她又不是什么大师,怎会有人对她的词句如此熟悉。
直到今日遇上夏婵,她才知道原来真的有人如此喜爱她的作品。
夏婵问她:“与冰老师,不知这个答案,能否让你相信呢?”
宋语冰不得不信。
她今天来找夏婵,原本只是为了制止她的死亡,却没想到居然收获了一个粉丝。
“我能出演我最喜欢的作家的小说,十分荣幸。”
夏婵微垂下头,指尖轻轻触碰环在手腕上的茉莉花串,“不过,我现在名声不好,很抱歉连累了你的作品。”
宋语冰嘴唇动了动,正想说些什么,就在这时,原本站在她们几步之遥的神女们忽然同时站起了身。
神女们衣饰华丽,颈上、腰上都缠绕着金灿灿的宝石装饰。
她们起身时,那些佩饰叮叮当当地撞击在一起,发出悦耳的声音。
da看向腕间的表,弯腰提醒夏婵:“夏小姐,神女表演要开始了。”
接着,da又瞥了一眼坐在对面的宋语冰,切换回t国语言,又说了一句什么。
宋语冰听不懂t国语言,只见到夏婵轻轻点了点头。
她有种感觉,她们所讨论的绝对是晚上的那个神秘宴会。
“与冰老师,抱歉,我接下来还有事,要先失陪了。”
夏婵款款起身,向宋语冰递出了自己的手,“咱们能在异国他乡相遇,也是一种缘分,不知您在t国要待多久,有机会的话,我能否请您吃顿便饭?当然,如果您觉得不方便,我也能理解。”
宋语冰望着她伸到自己面前的那只手。
夏婵的手细白、纤长,指甲圆润没有涂甲油,是一种生机勃勃的美。
她的腕上戴着一串茉莉花手环串,这是佛前最常供奉的花串,象征着纯洁的祈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