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第2页)
我暗暗发笑。
不过事情不是我们想像中那么理想。
不久刘志强来函告知,他打算结婚。
我很诧异。
他竟会在父母安排下成亲,这同盲婚有什么分别?
不过话要说回来,盲婚也没有什么不好,许多白头偕老的夫妇都是盲婚结合的。
许多新派男女认为白头偕老是最容易不过的事,是吗,阁下去试试看,也得双方无过无错才可以共同生活,做人还求功不成,但求无过已经上上大吉。
我非常怅惘,本来我想过几个月去探访刘家,现在看来,这念头只得打消。
试想想,人家正在筹备婚礼,忽自远方来了一个自称是男方多年笔友之女人,而这个女人,人们又一向以为她是男人……
太曲折离奇,我反对做这么戏剧化的事。
结婚,就这么样两个人走在一起。
我也希望有这样的机会,不必打着灯笼到处找。
我的家人从不为我操心或担心。
自幼我是独行侠,家里兄姐比我大一大截,他们都受传统教育,有传统思想,单我一个人,做什么都比他们快几拍,在他们眼中,我惊世骇俗,大胆妄为,落得悲剧下场,实是咎由自取,与人无尤,不值得同情,而居然被我闯出一条路来,不禁啧啧称奇,形成一条鸿沟,更加无法交通。
自幼我是寂寞的,无法与人同声同气。
志强结婚后,也是停止写信之日。
婚期定在十月。
我强颜欢笑地去信:「这次可得给我一帧照片了吧?」
刘家寄来帖子。
真有办法,住在美洲,也可以印得到大红烫金的中文帖子,你说,华人是不是移民到天不吐都不肯放弃原有的风俗?纽约的唐人街超级市场往往供应元宝腊烛香,不由你不服。
我送了厚礼,那是两张绣花被面,一张百子图,另一张是鸳鸯戏水,一张粉红,另一张湖水绿,十分娇艳,喜气洋洋,配得天衣无fèng,比起中国社会的婚礼更加传统。
这一段时间志强没有给我来信,由他小妹写信给我。
她说:「新娘子的父亲是新移民,在台北开当铺,来到加州,也大展鸿图,做同样的生意。
「他女儿廿三岁,会得说英语,本来打算升大学,后来同我一样,在初级试就没跟上,反正三年大学不代表什么,长期在我们店里洗碗的,不少是美术系的博士,除了念顶尖科学,否则很难闯出路来。
「嫁妆很钜,因觉与夫家同住不方便,她父为她在近郊买了一座洋房,布置顿过得去。
「她会在我们店中帮忙。
「她长得微胖,人很不错,温柔,我们相当喜欢她。
」
正是他们所需要的媳妇。
多么好。
志强在婚后才同我说:「很彷徨。
要爱护她,我知道,但我们从来没有恋爱过。
「希望盲婚再一次成功。
「午夜时常惊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