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第1页)
一、提议把序言中的&ldo;中华人民共和国飞机于1971年9月13日2时左右进入蒙古人民共和国国境&rdo;改为&ldo;中国民航飞机由于迷失方向误入蒙古国境&rdo;。
二、针对纪要第一条在记述飞机残骸时,只讲有中国国旗和256号机尾,而不讲标有&ldo;中国民航&rdo;字样的机翼,应标明机翼上有&ldo;民航&rdo;二字。
三、针对纪要第七条记叙死者遗物,得出&ldo;失事飞机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人员使用的&rdo;和&ldo;死者都是军事人员&rdo;的结论,提议改为&ldo;这架中国民航256号飞机载有中国军事人员,也载有非军事人员&rdo;。
对于蒙方提交的《安葬纪要》提议将序言部分改为:在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友好帮助下,中国民航256号飞机失事遇难的九名人员(八男一女)遗体按下述方式安葬,然后写明在何时何地和如何安葬。
大使发言后,蒙方建议休会10分钟。
然而以后蒙方却迟迟不来复会。
大使利用这个时间习惯地打开收音机,此时外电报道,中国关闭了所有机场,禁止所有飞机起飞。
他马上联想到这一惊人的新闻很可能与这架失事飞机有关,这更让他感到问题的严重和复杂。
这时沈庆沂发现,蒙方人员匆匆往邮电局跑,很可能是急于向上级请示。
许大使考虑形势紧迫,此地不宜久留,要尽快回使馆向国内汇报情况。
他让孙一先通告蒙方,鉴于我国国庆22周年临近,大使要在今天赶回乌兰巴托主持馆务,建议双方回乌兰巴托后继续会谈。
在蒙方要求下,上午10时15分继续复会。
桑加上校对许大使提出的修改意见逐条驳回。
他认为没有证据表明中国飞机是由于迷失方向误入蒙古国境的,&ldo;因为死者都穿军装,并带有枪支&rdo;,我方坚持飞机上那个女性是非军人,现场还有她一双白皮鞋。
而且&ldo;文革&rdo;期间,我国民航均由空军管理(蒙古民航也是由空军管理),不能以军人驾机就片面认为是军用飞机。
由于双方立场不同,唇枪舌剑非常紧张,谈判陷入僵局。
谈判在温都尔汗进行了五轮,但最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最后蒙方不顾中方坚决反对,单方签定了《现场调查纪要》和《安葬纪要》。
一场夜以继日的紧张谈判不欢而散。
这时中国使馆打来长途,让许大使速返乌市,想必国内急于得到飞机失事的情况。
下午6时,双方悻悻登机返回乌兰巴托。
事后回想起来,蒙方强调&ldo;军用&rdo;二字不是没有道理的。
但由于当时国内没有讲明飞机性质和其他更多情况,只是告知飞机因迷失方向误入蒙古领空,驻外机构必须按上级指示和口径办事;同时蒙方一再强调飞机是&ldo;在没有外来影响下,由于自身不明原因坠毁&rdo;,似乎在有意躲闪什么。
加之不久前,苏联以间谍侦察为名,在某军事敏感区上空将一架他国民航客机击落,这就加重了我方对飞机坠毁原因的怀疑,在实地勘察中也偏重这方面调查;关于飞机上的&ldo;黑匣子&rdo;(驾驶员座舱语音记录器)我们没有提出索要,这是非常遗憾的。
我使馆人员当时没有这方面常识,国内也没有这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