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第1页)
今日尚主宰大陆史学界之马克斯主义历史学派,根据马克斯主义之教条,则分国史为五段,亦即原始公社、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包括所谓&lso;最后阶段&rso;之共产主义社会)是也。
今因大陆上两制之推行及苏联之解体,社会主义已成过街老鼠,鲜有衷心信服者矣。
然不疑之处原亦有其可疑余地也。
纵观近百余年来之名家史学,马派之社会发展阶段论之科学性,原未可厚非也。
只是日耳曼学人太武断,每好以偏概全;而我国&lso;五四&rso;以后之启蒙文人,崇洋过当,在学术转型期中食洋不化,致将错就错。
盖人类社会之发展虽有其通性,然各大民族之社会发展亦各有其特性,二者交互影响乃形成各民族史之不同型态与不同阶段也。
在欧亚大陆上,我华夏民族社会发展之经验足于白种民族﹝包含闪米特族(seiticpeoples)﹞相颉颃。
马派史学所总结者,实为白种民族之现象,持之以解释我民族之发展,凿枘就大不相投矣。
榫头卯眼大小不同而硬接之,就死人亿万了。
思之可悲!
没奴隶社会也没资本主义
我国古代中有奴隶(slaves),而无奴隶制(slavery),笔者在不同的拙著内曾力证之,国际汉学界亦有公论。
[见&lso;新版大英百科全书&rso;(thenewencyclopaediabritannica30vos)一九九七年版,第十六册,页八五八]既无奴隶社会阶段,则我国史上之封建制,实自原始公社(priitiveune)直接演变而来。
其实马派史学所谓之原始公社者,即初民之部落生活(triballife)也。
盖初民生活原与猴马牛羊等群居动物(尤其是猿猴一类)之社会行为,颇有相似之处。
群居动物,居不离群。
初民生活亦必以部落为单位,而部落生活必有其自然形成之酋长,有其长幼强弱之分歧,亦有其部落间之交往,及彼此间之竞争与斗争。
甚至守土之习惯与夫疆界之划分,亦为与生俱生者。
近年生物学家曾发现非洲之黑猩猩(chipanzee),各群之间亦每为争夺疆土而发生群斗,其情况竟如初民之间的部落战争。
若辈虽无武器可用,然既抓且咬,爪牙并用,为族群之保疆卫土,亦每至死伤枕藉,有时甚至阖族同殉,其惨烈亦不下于我国共相残之内战也。
猿猴尚且如此,而况于人乎?以故初民社会之属土习惯,及长幼强弱阶层之自然形成,实即封建之雏形也。
随之,众部落之间,强凌弱、众暴寡、大吃小、尊御卑……,千年演变与进化之结果,乃形成西周时代之高级封建王朝矣。
曩昔余读美洲红人史,每惊其与我国三代史之酷似也。
近读十七世纪前后在美国维吉尼亚洲建国之印地安&lso;帝国&rso;史,尤信封建制出于部落生活之非虚。
盖此邦盛时所拥疆土约为台湾之一倍,其君主保哈坦(powhatan)属下有大小诸侯三十家。
每家各有其大小不同之疆土;每家亦各拥有勇士自二十人至三百人不等也。
他们君主与诸侯之间的权利义务亦均约定俗成,颇有可观。
保哈坦有女甚美,后来下嫁与英人,颇有贤名。
闲读此书,几疑其为&lso;左传&rso;之英译也。
(见helencrountree,thepowhatandiansofvirgia:theirtraditionalculture universityofoklahoapress,1989pp114─125)
关于封建社会之特征,我们可以说有两点最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