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第1页)
第九章机关算尽,李斯冤死(4)
这二冯,都是当年冯亭的后代。
还记得冯亭吗,长平之战里的上党郡郡守。
先秦时代以及秦汉时代的人,都是非常讲面子的。
司马迁曾经说过,一个人不自杀而接受被抓进监狱,在监狱里受罪,最后被法办,对于中等才智以上的人来讲,就已经是很羞愧的事情了。
所以当时略有地位的人都很看重自己的人格尊严,这是分封时代强调个性独立与人格尊严的贵族精神的遗绪。
(但是到了大明朝,皇帝当朝把臣子的衣服扒下来打屁股,简直跟我们从前的小学里教师体罚学生一般平常。
这种廷辱在先秦时代是不可思议的。
要落到那份儿上早就死了。
司马迁辱入狱吏,受到刑残,成了他书中念念不忘的耻辱,他之所以当时不事先自杀,只是为了能留身含辱完成自己的伟大《史记》。
但是,明朝的大臣们不一样。
长期的皇权专制的社会体系,已经使得他们驯服得很有奴才性和奴才相了。
臣子不是自己的,和帝国中的一草一物一样,都是皇帝的私人物品,打打当然可以。
他们没有和皇帝对等的独立完整的人格。
皇帝和臣子之间是虐待狂和受虐狂的关系。
而在先秦时代和秦汉时代,君臣之间带有一定的师友主客关系。
现在看譬如美国政府,上下级也似乎是先秦那种的。
)
不过呢,李斯和二冯不同,李斯是布衣出身,对生命和尊严看得比较变通,他觉得在监狱里住着也比嘎嘣死了强。
于是李斯就带着行李去监狱里边住着去了。
作为帝国的宰相,到了这里一看,才知道地狱即在人间。
到处是油煎饿鬼。
他对狱吏提意见说:你们这里条件太差了,为什么虐待犯人。
&ldo;他们都是坏人,为什么不虐待他们。
&rdo;狱吏说。
审判日开始了,赵高是李斯案的钦定主审,所以廷上的法官也是赵高安排的人,他问李斯:&ldo;你为什么要谋反?&rdo;
李斯说:&ldo;这个说来话长。
&rdo;